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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2014年11月28日 21:17    来源: 农村金融时报    

  ■王玉武

  【农村金融时报】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作为农业政策性银行,发挥好自身独特作用,在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上有所作为,是农发行最大的发展机遇,也是最大的历史责任。

  解决“钱从何来”

  解决城镇化的巨额资金需求,关键在于有效运用各种金融支持手段,充分实现金融支持中资金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及投资方式多样化。在此过程中,农发行应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的引领和导向功能作用,促进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

  一是财政直接投入。目前,我国的行政和财税管理机制存在“财权向上集中、事权向下下沉”的不平衡问题。应着力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建立地方主体税种,使地方政府承担的公共服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农发行应通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健全与地方政府的合作机制,发挥政策性信贷资金的独特优势,与财政资金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资金合力。

  二是发行市政债券。债券融资最大的好处在于信息公开、债务透明、品种期限多样化,有利于满足不同融资需求,也有利于规范和管理举债行为。我国地方债余额中债券融资的比例只有10%,还有较大发展空间。应在完善法律法规和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基础上,建立健全地方债券发行管理制度,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券。农发行可以在债券承销等方面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

  三是融资平台运作。应进一步规范和做强做大政府融资平台,通过充实资本金和优化资产,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管理,积极推动平台实体化、融资与项目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建立相对集中、稳步增长的政府投入机制和承担公益项目建设的利益补偿机制,持续运作,滚动发展。要进一步优化融资平台客户结构,积极探索信贷支持省级投融资客户的新模式,实现承贷主体重心上移,贷款项目下摆,既有效防控风险,又便于实际操作。

  四是吸引社会资金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应进一步放款市场准入,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用设施投资运营,解决部分准公益基础设施建设经营资金来源问题。农发行在贷款对象上,应突破只对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贷款的现实,可以对参与城市公用设施投资的民营企业贷款,引领和带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流入农业农村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五是资产证券化等多元化经营。农发行应进一步探索实践多元化经营,深化信贷证券化,有效盘活用好存量信贷资产,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将资产证券化所释放的信贷规模,用于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领域;创新基金品种,扩大基金规模,通过股权投资,加大对具有高成长性、有市场潜力的涉农企业的支持力度,并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为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服务等;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共同组建政策性担保机构,并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发挥担保的杠杆作用,有效带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探索成立金融租赁公司,创新金融产品,积极开展大型农业机械等融资租赁业务,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

  选好模式

  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不同项目的特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地健全和选择信贷运作模式,在支持城镇化过程中更好地带动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发展。

  第一,支持融资平台提供公共服务模式。通过支持现有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收储土地、建设新民居、改造棚户区等项目,用腾出的可“招拍挂”的土地出让收入归还贷款本息,实现银政企多赢。同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具有长期稳定现金流项目的支持力度,如城镇供水、供气、供热、电网改造、收费公路、学校、医院,以及与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清洁能源等公用事业项目,实现农发行偿债资金来源的多元化,有效分散贷款风险。

  第二,支持政府主导的“新型社区+农业产业园区+工业园区”、“三区统筹”模式。通过支持“新型社区”建设,解决农民集中居住问题,同时腾出大量的建设用地,招拍挂之后,土地用于工业园区建设,资金用于还本付息;工业园区和农业产业园区可就近解决农民就业问题。这一模式既全方位促进城镇化发展,又可实现工农用地的集约化使用和农业经营的现代化、规模化、产业化。

  第三,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导的“规模经营+新型社区建设”模式。支持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延伸产业链条,流转农民土地,进行规模经营,吸收农民就业,同时在相近城镇建设新型社区,用经营综合收益和腾出村庄占地招拍挂收入归还贷款本息。这一模式既解决了农村人口就近城镇化和“安居”问题,又使农民实现了由“农业经营者”向“农业工业人”身份的转换,较好解决了就业问题,是我国城镇化的重要发展方向。

  第四,支持优质企业进入特许经营行业提供公共服务模式。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支持优质大型企业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以市场化方式推进城镇化建设。

  第五,支持优质企业延伸产业链条促进规模经营模式。通过支持优质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向上下拓展延伸产业链,实现种养加、科工贸一体化经营、良性互动,既弱化经营风险,实现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又释放了大量劳动力。在这一模式中,可充分利用财政贴息政策,进一步降低成本,弱化风险。

  第六,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模式。通过支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规模流转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推广大型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科技,大幅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对这部分新型经营主体,可采取“农业用地经营权抵押+农业保险+相关财政补贴”的方式,弱化贷款风险。

  第七,“股权投入+融资租赁+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成长型企业模式。对成长性强、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优质中小企业或项目,可通过基金进行股权投入、融资租赁进行设备支持,辅之以流动资金贷款,通过组合融资的方式,促使企业孵化发育,成长壮大。

  作者为农发行河北省分行行长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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