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建11月24日晚间公告,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45亿股优先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5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基础设施投资项目、补充重大工程承包项目营运资金和补充一般流动资金。
公告称,本次发行将采取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相关程序分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公司将在六个月内实施首期发行,且发行数量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百分之五十,剩余数量在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本次优先股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200名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且相同条款优先股的发行对象累计不超过200名合格投资者。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认购,亦不通过资产管理计划等其他方式变相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认购。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优先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已经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