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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明确沪港通上市公司配股安排

2014年11月17日 08:06    来源: 深圳商报     钟国斌

  沪港通开通后投资者如何配股有了明确规则。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关于港股通下香港上市公司向境内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备案规定》(下称《规定》),对香港上市公司向内地投资者配股有关事宜作出明确规定。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规定》主要明确了香港上市公司通过沪港通进行配股的流程、提交材料的形式、审核方式等,香港上市公司配股申请在取得香港联交所核准后,应当将申请材料、核准文件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基于香港方面的核准意见和结论进行监督。香港上市公司在提交备案材料时,应当对提交材料的文本效力作出原则性说明,并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等作出有关承诺。同时,由于技术系统原因,沪港通开通初期,对于香港上市公司供股和公开招股(公开配售),内地投资者在原股东比例内申报,暂不参加港股配股超额申报。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介绍,经两地证监会协商,A股上市公司配股时,亦需通过沪港通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并遵循如下流程:

  一是提交申请材料,二是中国证监会发放批文,三是路演及确定发行价,四是募集资金。

  该新闻发言人强调,A股上市公司向香港证监会提交申请材料的内容,应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申请材料一致,无需对申请材料作额外调整或补充,无需另行在香港聘请律师、会计师等,无需将申请材料转换为繁体中文版或英文版。香港证监会将豁免A股上市公司缴纳授权费(1.5万港元),但A股上市公司仍需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缴纳登记费(1415港元)。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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