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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市”步伐提速

监管理念从事前把关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型
2014年11月13日 07:31    来源: 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本报记者 谢 慧

  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前沿的资本市场,制度性改革正在向纵深推进,“加强监管、依法治市”正渗透到每一个改革领域。从推动《证券法》修改、《期货法》的制定,到IPO审核制转向注册制、投资者保护机制完善、加大市场稽查执法、上市公司退市新政和重组新政陆续发布等,证监会推出了一系列以完善法治为内核的市场改革举措

  资本市场监管风暴进一步升级,多家涉嫌违规的上市公司被通报或立案调查。11月6日,针对备受市场关注的海联讯造假一案,中国证监会对海联讯作出罚款822万元决定,并对3位主要责任人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同时,宣布开始对獐子岛扇贝绝收计提巨亏、北大医药股东涉嫌违法关联交易和信息虚假披露的情况进行核查。

  “一些上市公司的不法行为实际上是契约精神的缺失,是法治意识的缺失,”中原证券研究所所长袁绪亚表示,依法治国的提出,将推动证券市场走上依法治市的道路。只有澄清证券市场的“一潭水”,才能养活更多更好的“鱼”,为市场带来长期健康发展的动力和信心。

  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化建设步伐正全面提速,但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违法违规行为易发多发、违法成本低、投资者维权难、部分规则执行落实不够到位等痼疾仍待解决,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任重道远。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市场结构日趋复杂,各类新型违法违规行为也不断出现,与10多年前的违法现象相比,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仍是资本市场的顽疾。证监会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3年,证监会共调查内幕交易案件785件,占同期案件调查总量的52%,向公安机关移送内幕交易涉嫌犯罪案件95件,占同期移送案件的57%。而诸多案例显示,主要内幕信息仍为重大资产重组信息,高送转、股份回购、矿产收购等领域也是内幕交易的多发环节,在利空信息发布前卖出股票避免损失等集内幕交易与信息披露违法于一体的复合型违法行为也不断增多。

  “内幕交易违法案件频发主要与市场环境有关,内幕交易主体构成日趋多元化,手段也较为隐蔽,在信息源的传播上很难控制。”董登新认为,在经济转型升级的背景下,企业并购重组往往成为炒作热点而受到市场追捧,如果这一领域的内幕交易得不到有效根治,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改革将难以有序推进。

  另一方面,对于上市公司来说,一旦信息泄露,不仅严重影响其并购重组进程,甚至可能导致重组失败。今年9月份以来,就有中青宝、东华实业、湘潭电化等上市公司的重组申请因“涉嫌违法稽查立案”被暂停审核,消息一出,公司股票均出现下跌。

  在市场经济中,谋利是正当的市场行为,本无可厚非,但其前提是必须采取合规手段。因此,必须加强政策法规建设。

  “法治”注入发展活力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消息,《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将于11月16日起施行。

  市场人士分析,退市新规的颁布,将带来企业退市的常态化,有利于肃清空壳公司,为证券公司清污分流,而新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将进一步减少和简化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在强化信息披露、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等方面作出配套安排。“退市和并购重组的放开是非常及时也完全必要的,但真正应放开的还有IPO。”董登新指出,只有一级市场去行政化,才能让市场化、法制化、行政化的力量各就各位。事实上,注册制改革的方向,是让市场主体自己决定发展方向,因此注册制的落地是资本市场改革的关键一环。

  “依法治市升级成为众望所归,但法治化要真正落到实处,在监管执法方面,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执法的有效性和威慑力。”袁绪亚认为,严格执法是达到依法治市目标的关键。

  “重‘治市’,就要强化法制地位,尽快完善法律法规。”董登新说,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各类法律法规也经过了多轮修改,然而依法治市的理念和制度性改革要全面落实,进一步修法势在必行,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是依法治市的重要任务之一。

  在监管层面,证监会已传递出监管理念转变的信号,将主营业务从审核审批向监管执法转型,将运营重心从事前把关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型。市场人士认为,监管重心的后移,意味着门槛降低,有利激活市场活力,然而资本与逐利本性相伴生,只有依法治市,加强执法力度,才能最终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济日报记者 谢慧)


(责任编辑: 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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