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喜梅
日前,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通知指出:在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将现行电网企业买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改为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
输配电价改革试水,预示着电力市场改革再次开始实质性行动。“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的改革路径,为继续深化和推进电力市场改革释放了积极信号。该信号预告:不仅现行的电网企业的盈利模式将改变,而且其作为发电侧单一购买者和售电侧单一售卖方的双边垄断身份将可能从此改变,为我国大用户直购电推进创造有利环境。最为重要的是:我国电力市场格局将可能向“放开两头,监管中间”的现行国际电力市场竞争格局渐变,即输配电网将最终成为公共开放通道,为电力市场改革真正实现与终端市场对接铺垫基础。
改革需要提高效率或福利,没有提高效率或福利的改革是没有意义的。我国电力体制与机制改革过程中必定涉及到利益重组,但只要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符合民众利益,符合国际电力产业发展规律,就必须要推进。
从改革试点看,输配电价改革显然是符合电力产业发展规律的。为市场而市场的改革意义可能并不大,但是如果市场化比垄断化更能提高企业效率,成本监控比成本自控更能加大透明度,开放网络比独控网络更能有效利用资源,那么这一改革就是积极的,就是将来要推行的。
细节决定成败。笔者认为,在电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过程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输配电价细节政策制定要有多方利益体参与,要建立多边协调机制,因为劝服性政策比强制性政策更易被实质性推进;
二是电力输配各类资产和成本,要科学核准和分类评估,为科学确定管制价格水平奠定基础;
三是管制方法要合理选择,从收入管制、价格管制双重入手,收入要体现效率提升,价格要体现合理成本,最终要提高电网企业生产积极性和电网运行效率,确保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四是管制水平要提升,避免反管制和内部人控制。
总之,这一改革信号意义之巨大,是近十年前所未有的。政府、企业和民众都应是改革者。改革者要以人本主义情怀,现实主义路径,实证主义操作,审时度势,谨慎而又大胆为之,将电力改革进行到底。(作者系华北电力大学副教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国际能源安全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