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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明年实施分层管理 或将遵循三大依据

2014年11月04日 07:13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明年新三板将实施分层管理,分层依据还处于讨论中,其中交易方式、总股本、股权分散程度可能会成为分层的考虑因素。”11月3日,一位接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的知情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

  在此之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总经理助理、新闻发言人隋强也表示,目前新三板的市场规模、企业的行业分布、企业的类型分布支持市场分层管理模式,分层后的新三板,将进一步增强市场服务的弹性,并通过发行制度、交易制度以及投资者准入制度等差异化制度安排全力支持挂牌企业发展。

  “预计不会以财务标准对市场进行分层,因为这与新三板不设财务门槛的市场理念相悖。”上述知情人士强调。

  实际上,早在今年2月份,全国股转系统公司董事长杨晓嘉曾提出,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一定规模时,就会实行分层管理,推进差异化服务,留住优质企业。

  以三种交易方式为依据分层,这意味着分层管理需要等到三种交易方式全部推出以后。为完善市场定价功能,改善市场流动性,新三板的交易制度并行实施做市、协议和竞价三种转让方式,挂牌公司只要符合相应条件,就可以在三种转让方式中任选其一作为其股票的转让方式。

  在原有协议转让方式的基础上,今年8月25日,新三板已经实施做市转让方式,做市转让方式实施以来,新三板交易活跃度逐渐提高。

  隋强表示,目前竞价交易的技术准备、制度准备正在有序开展,预计在今年年末,或者在2015年年初择机推出。同时,全国股转系统正在研究扩大做市商的内涵,进一步助推和提升市场交易效率。

  据记者了解,新三板竞价转让方式与交易所市场的竞价交易制度类似。基于新三板的市场特征,在申报价格限制、收盘集合竞价时间等方面做了有针对性的差异化安排。

  市场内部分层正在成为一股浪潮,今年3月份,上交所有关人士曾表示将在上交所推进内部分层,专门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板块;今年10月初,证监会印发的《关于支持深圳资本市场领域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积极研究制定方案,推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设立专门的层次,允许符合一定条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科技创新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满12个月后到创业板发行上市,支持创业板的良性发展。”

  除了内部分层,新三板与创业板、中小板、主板以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衔接也尤为重要。今年10月29日,齐鲁股权交易中心8家挂牌企业批量转移至新三板,开创了区域性市场与全国市场挂牌企业批量转移先河。

  据记者调查,新三板挂牌企业对转板制度安排极为关注,如江苏铁发、中搜网络等挂牌企业就非常期待监管层对转板机制做出安排。江苏铁发董秘檀文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江苏铁发把转板作为重要工作之一。公司时刻关注转板制度的具体安排。”

  据悉,目前在监管层以及业界已经形成共识:在目前主板、创业板、新三板分属于不同交易所的情况下,更加需要建立良好的衔接机制,运行良好的转板制度就是这种衔接机制的必然选择。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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