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雾霾天气持续多天,再次考验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近日,环保部派出6个督查组,针对京津冀多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组发现,一些地区还存在机动车限行等具体应急措施,由于与民生密切相关,难以完全落到实处等问题。
对此,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作为雾霾治理的治标措施,未来应急预案还需进一步完善,同时也需要一个过程。
执法手段偏软
2014年10月8日,华北部分地区遭遇雾霾天气,北京、天津、石家庄、廊坊、保定、邢台、衡水和邯郸等地相继启动不同等级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随后,环保部迅速派出6个督查组,奔赴以上8个城市,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据了解,各地按照应急预案要求,主要采取了包括企业限产、工地停工、道路洒水、车辆限行、秸杆禁烧、增加公交运力、学生停止户外活动以及卫生医疗应急准备等措施。
然而,督查组发现,京津冀一些地区应急工作还存在形式大于内容,应急机制不协调、不顺畅,部分涉及民生的应急措施难以完全落到实处,一些地区或企业应急响应仍然迟缓滞后及部分地区应急预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还不强等诸多问题。尤其是机动车限行等一些具体应急措施,由于与民生密切相关,在操作中难度较大。
石家庄三环路是该市交通干道,在应急期间设卡禁行。但从工作人员现场禁行劝返记录上可看出,三环路应急响应期间经过的黄标车、大货车等车辆,劝返比率不足30%,禁行效果一般;衡水市大气办未将应急通知发给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车停驶80%的措施未落实,交警支队预案中也没有单双号限行措施;廊坊市按预案要求应限行两个尾号的车辆,但街上所限两个尾号车辆随处可见。
此外,保定虽然立即安排部署机动车限行措施,但是10月10日限行效果并不明显。督查组检查时发现,虽然在市区内各大路口都安放了限行标志,但是道路上违反尾号限行的车辆并不在少数。
对此,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原因有两个方面,首先对于违反限行尾号措施的车辆,交警没有处罚权。另一原因是由于限行措施比较突然,很多车主并没有在前一天晚上得到限行消息。
环保部指出,在目前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下,一些部门的行政执法手段偏软。
一位地方环保系统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执法力度弱是一个老问题,很多措施在落实中打了折扣,只有严厉处罚,才能不断加强法律的威慑力。
管控难度较大
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根据部署,空气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城市应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要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警预报及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按不同污染等级确定企业限产停产、机动车和扬尘管控、中小学校停课以及可行的气象干预等应对措施。
而其中针对机动车管控的问题,尤其复杂、难解决。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机动车的管控本身就是一个很困难的问题,实施起来困难重重,会涉及到大量的机动车、人群,广大的地域需要管理,管理的社会成本极高,操作难度非常大。
河北大气污染最严重的问题在燃煤电厂等企业排放上。相对机动车,这些企业更易于管控,但相当部分企业在重雾霾天依然超标排放。马军介绍,根据大概两个月的监测数据测算过,发现河北的35家电厂,如果能够达标排放,排放量应该只有现在的一半。
“未来的应急措施应该更多从企业这一块着手,而且不能仅仅限于应急,应该和长期工作结合起来,从每小时公布的监管数据看,还有上百家的企业在超标排放,首先这些问题应该得到解决。”马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