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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超日债”偿付有望

2014年10月10日 07:40    来源: 经济导报    

  债市违约第一单“11超日债”偿还方案日前初步确定,根据*ST超日(002506)公布的《重整计划草案》,职工债权、税款债权以及20万元及以下的普通债权将全额受偿,有财产担保债权按照担保物评估价值优先受偿;普通债权超过20万元部分按照20% 的比例受偿。按草案计算,普通债权受偿率约3.95%,且实际破产清算的清偿比例可能低于预估。

  此番确定的重整案投资人由江苏协鑫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江苏协鑫”)等9家单位联合组成,经重整的公司仍是一家在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此前,*ST超日因连续3年亏损,公司股票自今年5月28日起暂停上市,“11超日债”于5月30日起终止上市。*ST超日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法院于6月26日裁定受理*ST超日重整并指定管理人。

  同时,《草案》显示,*ST超日以资本公积的股本溢价转增股本16.8亿股,该部分股份由公司全体股东无偿让渡,并由投资者支付14.6亿元受让,加上其处置资产和借款筹集的不超过5亿元资金,用于支付重整费用、清偿债务、提存初步确认债权和预计债权以及作为后续经营的流动资金。经测算,支付重整费用及偿债等用途资金约18亿元。

  重整后,江苏协鑫将负责*ST超日的生产经营,并提供部分偿债资金;嘉兴长元、上海安波等8家机构为财务投资者,主要为*ST超日债务清偿、恢复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

  对于*ST超日的后续经营,《草案》显示,江苏协鑫将剥离不良资产,改善资产结构,并将精准定位技术路线,使得*ST超日在重整复产后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竞争力。

  值得注意的是,在偿债方面,每张“11超日债”债权金额本息合计约111.64元,可以优先受偿约3.06元,剩余约108.58元作为普通债权受偿。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上海久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将合计在8.8亿元额度范围内为“11超日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市场人士认为,此次重组方案出台,尤其是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担保人出现,无疑给“垃圾债”带来了福音。不过,遭遇公司债风波和业绩连续亏损的*ST锐电(601558)依然祸不单行,其近日发布的公告显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并获得受理,公司涉案金额约12.23亿元。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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