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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忠民:发展农村普惠金融任重道远

2014年09月25日 11:02    来源: 中国经济网——《农村金融时报》     刘沿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普惠金融的伟大构想。而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如果没有农业的稳定发展,经济的快速增长便无从谈起。

  为了加快构建吉林省稳定长效的农村金融体系,促进存贷款合理公平,不断提高农民收入,吉林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审时度势,创新了一系列农村金融产品和特色服务,来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奔向小康。但是如此悠长的“链条”,是如何一段一段嫁接起来呢?为此,《农村金融时报》记者专访了吉林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唐忠民。

  《农村金融时报》:吉林省农信社能取得如此硕果,您认为主要得益于哪些方面的措施和理念?

  唐忠民:首先,我们始终坚持服务理念与对象的包容性。以“农民致富的银行,微企成长的银行,居民兴业的银行”为市场定位,为全省“存取汇”通存通兑免收手续费。此类客户群体遍布市县乡村,基本覆盖了全省9021个行政村,拥有存款客户1100万户,贷款客户330万户。近十年来,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2228亿元,农户贷款2355亿元,户均贷款1.5万元,农户贷款覆盖面达到68%。

  其次,我们坚持服务手段与渠道的便捷性。致力于打造立体金融渠道网络,打通农村金融服务的“最后1公里”。为此,农信社在全省建立起由1610个物理网点、6074个助农服务点及1728台自助设备构成的服务网络,并配以流动服务车。农民在家门口便可取现金,刷卡消费。

  再之,我们坚持服务功能与产品的多样性。大力支持特色农业、绿色产业、重点企业发展,切实强化农村金融服务的实用性。为此,农信社创建“易捷通宝”等五大类104种金融产品,满足各类客户需求。并且在全国率先推广粮食直补资金担保贷款、土地收益权保证贷款和“三权”抵押、微贷工场等信贷产品,有效扩大抵押担保物范畴。

  最后,我们坚持服务贫困与弱小的责任性。农信社成立了吉林农信慈善基金会,积极捐赠三所吉林农信希望小学,自创办以来,基金会累计向社会捐款捐物近3500万元。此外,农信社还从全省资助招收贫困大学生,鼓励他们毕业后回家乡信用社工作。

  《农村金融时报》:普惠金融说易非易,您认为吉林省农信社在推进此过程中需要破解几个方面的难题?

  唐忠民: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和存款保险制度的设立,互联网金融、混业金融和民营金融的渗透延展,农村普惠金融面临冲击和挑战,普惠覆盖面和财务可持续面临很多难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的成本较高。“业务散、成本高、风险大、利润薄”是普惠金融的最大阻力。加之农村金融基础弱,金融网点覆盖少,缺乏配套改革措施,玻璃门效应和“抽瘦补肥”现象较突出。农信社虽坚守农村市场,机构网点覆盖城乡、服务触角延伸村屯,但负重经营。

  至今基层网点中有20%左右仍处于亏损状态,收益不足甚至“贴钱支农”,这与农信社资金和人力投入极不匹配。

  二是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亟待完善。农村信用环境不优良、农村要素市场不健全,征信管理体系不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匹配,“三农”资金的多层次、大额化资金需求难以满足。同时,客户信息不对称,以及失信惩罚力度不够,债务人财产转移等问题亟待改善。特别是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分散经营的千家万户与大市场的衔接问题,农户经营规模偏小与农业专业化、规模化发展的矛盾等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制约我省农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是农村金融主体面临风险较多。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来袭和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作为农村金融主体的中小金融机构,被推上了银行业价格和非价格竞争的风口浪尖,在资产规模、议价能力、产品服务等方面处于弱势。尤其是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信社,在业务准入和体制规范上还存在诸多限制,这将进一步降低农信社的竞争能力,增加风险系数。

  此外,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政策支持不足。近几年,国家给予农村金融一定的财税、货币、监管政策和农业保险补贴政策。但对产粮大省农信社的政策协调机制、风险补偿机制、奖励补贴机制及支农税收政策,却缺乏长期系统的政策扶持。特别是对高风险社的职工养老统筹、定向费用补贴、专项资本工具和呆账核销等方面没有优惠政策,这严重削弱农信社为小微企业、农户等群体服务的能力。

  《农村金融时报》:针对以上问题,您觉得有哪些好的解决办法?

  唐忠民:这主要表现在,一是构建农村普惠金融体系。普惠金融不仅仅是金融问题,因为它更多的关系到城乡差距和贫富差距、农民奔小康和农业安全丰收的问题。因而我们要站在两个“百年”梦想的高度去研究落实,深化金融同业合作,履行金融社会责任,主动参与普惠金融体系建设。

  二是构建农村普惠金融机构体系。着力构建一个功能互补、竞争有序、合作共赢、包容性强的金融机构体系,探索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类合作组织的一体化。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综合开发、生态环境建设等加大投入力度。积极稳妥的推进省、县联社改革,把省级联社组建成控股集团,用股权连接各县级行社,打造“小银行、大平台”的集团管理模式,适时并购保险、证券、信托、期货等金融机构。

  重点支持传统金融体系无法覆盖的小微企业、农户、农村工商户和创业者。以商业性银行重点支持产业链金融和社区金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县域产业集聚、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等重点项目建设,城商行重点支持小区小微金融发展和城市社区银行业务,保险担保公司支持保障。完善政策性存款保险、农业保险、信用保险和贷款担保制度,有效补偿和分担“三农”金融服务风险。

  三是构建农村普惠金融的渠道体系。要建立物理网点、自助设备、电子渠道相互补充、覆盖城乡的金融服务网络,尤其要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发展互联网金融,实现交易成本低、覆盖范围广、服务效率高的目标。

  四是构建农村普惠金融的政策体系。给予存量贷款定向费用补贴、增量贷款奖励,建立普惠金融贷款财政贴息机制。取消财政资金存款歧视政策,对涉农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对普惠金融机构给予所得税返还或减免税政策,金融机构按一定比例缴纳费用。设立农村金融普惠服务基金,引导补贴金融机构到贫困地区开展服务,建立支农风险补偿基金制度,推动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为农村金融机构更好地发展普惠金融保驾护航。

  五是构建农村普惠金融的法律制度体系。要从监管主体,市场准入,业务运行,市场退出四个方面健全普惠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立中央与地方分层监管模式,研究制定《农村普惠金融促进法》,修订《商业银行法》、《物权法》、《担保法》等,为农村普惠金融提供法律支持。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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