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近日正式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支持期货经营机构开展期现结合业务,为产业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大宗商品定价和风险管理服务和产品。业内专家认为,这将完善期货经营机构职能、化解市场矛盾。
《意见》提出,“支持期货经营机构围绕农产品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提供风险管理服务。进一步扩大期货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公司试点范围。制订完善风险管理公司开展合作套保、定价服务、仓单服务等业务的配套措施”。
中粮期货首席风险官李雅婷对期货日报记者表示,随着临时收储政策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大宗农产品价格的市场化程度将进一步加深。企业按市场价格收购,将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生产结构的作用。同时,开展目标价格试点有可能导致大宗农产品价格波动加大,一些过去不需要承担市场风险的企业,会直接面向市场,承担价格波动的风险。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通过合作套保、定价服务等业务,能为农产品产业链企业提供风险管理的配套服务。
此外,《意见》还提出探索交易商制度,培育专业交易商队伍。其中包括,“通过设计非标准化产品并作为对手方,满足实体企业个性化风险管理需求”。
新湖期货董事长马文胜表示,目前期货市场服务实体企业面临的主要矛盾包括,实体企业多样化的需求和产品较为单一的矛盾、标准化产品供给和非标产品需求的矛盾、期货经营机构服务能力和市场需求之间的矛盾、期货风险管理的专业性和企业自身专业程度的矛盾。此次监管层就期货经营机构开展风险管理服务提出的相关意见,体现出其在完善期货经营机构职能、化解市场矛盾方面做出的努力。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相关企业利用境外衍生品市场的需求也越来越急迫。“近年来我国农产品现货市场迅猛发展,而农产品目标价格改革刚起步,围绕这一改革开展的风险管理业务将呈强势增长态势,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子公司会迅速发展起来。”李雅婷说。
对于《意见》提出的“支持风险管理公司通过合法渠道参与境外衍生品市场”,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永安期货子公司)总经理刘胜喜表示,这为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打开了一个新业务渠道,虽然刚开始需要一个探索的过程,但前景会非常好。
在为政策利好欢呼的同时,业内人士也在盼望相关配套细则能够尽快落地。某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高管表示,风险管理子公司业务能否盈利,始终是期货公司要思考的问题,因此,希望监管层能提供更多便利及优惠条件来支持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