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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冲时点”高息揽存被叫停

2014年09月14日 07:36    来源: 解放日报    

  高息揽储吸存、通过第三方中介吸存、每月下旬集中发行理财产品……这些银行增加存款应付考评的办法,将被叫停。银监会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不得违规吸收和虚假增加存款,加强存款稳定性管理,月末存款偏离度不得超过3%,否则自下月起连续暂停准入事项3个月以上;一年之内两次触3%“红线”的银行,将被适当降低年度监管评级。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指出,商业银行存款“冲时点”问题由来已久,今年上半年表现也十分明显。存款月末冲高、月初回落,月末存款偏离度较高,季末尤为突出。一些商业银行在业务开展中,通过高息揽储、非法返利、延迟支付、以贷转存、以贷开票、理财产品、同业业务等手段吸存倒存。

  根据此次发布的通知,监管部门督促商业银行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加强对分支机构绩效考评管理,合理分解考评任务,从根源上约束存款“冲时点”行为。按照要求,商业银行不得设立时点性存款规模考评指标,不得设定单纯以存款市场份额或排名为要求的考评指标,分支机构不得层层加码提高考评标准及相关指标要求。

  同时,监管方对商业银行违规吸收和虚假增加存款的行为说“不”: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存款利率或高套利率档次,不得另外设置专门账户支付存款户高息; 不得通过返还现金或有价证券、赠送实物等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 不得接受个人或机构等资金中介组织的存款;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不得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贷款资金转为存款,不得向“空户”虚假放贷;不得将贷款资金作为保证金循环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并贴现,虚增存贷款; 不得将理财产品发行和到期时间集中安排在每月下旬,于月末、季末等关键时点将理财资金转为存款; 不得将财务公司等同业存放资金临时调作一般对公存款,虚假增加存款。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新规,将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经营行为,缓解月末、季末存款等的大幅波动。同时,有利于降低银行的负债成本,从而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对存在存款异动较大、违规吸存、虚假增存等问题的银行,按严重程度相应采取限制准入、降低评级、限制业务、提高稳定存款比例等监管纠正与处罚措施。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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