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中海油在北交所以10亿元的价格挂牌转让海康人寿50%的股权,挂牌时间截至10月13日。对于海康人寿股东发生“婚变”此前已有传言,有媒体消息称,接盘者是清华同方,目前清华同方正在对海康人寿进行尽职调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中海油设置的受让方资格条件中,除符合保监会的相关要求外,还应满足:意向受让方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下同);意向受让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累计盈利应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期净资产不低于100亿元,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清华同方均满足上述条件。
拟10亿出清海康人寿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北交所获悉,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正在挂牌转让海康人寿50%股权,挂牌价格为10亿元,挂牌期间为9月11日至10月13日。
海康人寿2013年年报显示,所有者权益约为6.44亿元,对应50%股权的净资产为3.22亿元。以10亿元的挂牌转让价格计算,中海油转让海康人寿溢价2.1倍。
据了解,中海油正在收缩经营战线,除了悉数剥离新能源业务外,也将出售旗下保险产业纳入计划。在业内看来,中海油的退出一方面是顺应国企回归主业的大趋势;另一方面,持续向保险公司投入资金后不见回报,无奈之下宣告离场。
海康人寿成立于2003年4月16日,由荷兰全球人寿保险集团(AEGON)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CNOOC)各占50%的股权。目前注册资本为18亿元,迄今已在北京、江苏、山东、浙江、广东、天津、河北、湖北、福建与四川等地建立了分公司。
虽然海康人寿背后两大股东实力雄厚,然而股东优势并没有体现在公司的规模、业绩等方面。
保监会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7月,海康人寿在68家寿险公司(三家养老险公司除外)中,原保险保费收入排名46位。海康人寿成立至今11年来,整体盈利能力表现也不乐观。
2011年~2013年,海康人寿实现净利润分别为-2115.44万元、208.76万元和-9252.33万元;同期营业收入连续下滑,分别为12.74亿元、12.35亿元和10.61亿元。来自企业财报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7月31日,海康人寿实现营业收入7.75亿元,营业利润-828.91万元,净利润-854.41万元。
清华同方符合受让条件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此次转让设置的受让方资格条件中规定,“意向受让方不得持有境内外寿险公司的5%以上(含5%)股权。”
此外,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较强的财务实力,除符合保监会的上述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1、意向受让方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0亿元;2、意向受让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根据其最近一期合并口径下的审计报告,其净资产不低于100亿元,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最近三年合并口径下的审计报告所显示的累计盈利应不低于15亿元;3、意向受让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真实可靠,2011年至2013年均获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意向受让方具有以不低于挂牌底价受让挂牌标的的充足的财务和资金实力,并可提供最近半年期间某一时点的银行存款证明或银行保函等转让方可以接受的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存款不少于挂牌标的价格的三分之一;5、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长期信用评级,至少一家公认信用评级机构评定其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不低于“AA+”。
事实上,在此前媒体关于中海油出清所持有的海康人寿50%的传闻中,清华同方成为最有可能的意向受让方。而清华同方亦完全符合上述受让方条件。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原“清华同方”)注册资本为21.98亿元。此外,根据清华同方2014年半年报,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5亿元,计算资产负债率为69.24%。2011年~2012年、2013年前三季度,清华同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07亿元、6.06亿元和9.69亿元。
事实上,海康人寿只是众多合资寿险公司 “离婚案”中的一例。今年4月份,保监会批复了中国东方航空集团转让国泰人寿50%股权,接盘方为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公司更名为 “陆家嘴国泰人寿”。此次清华同方若成为最后接盘方,将成为继北大方正人寿之后第二家有高校背景的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