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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天天增利货币: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014年09月11日 08:06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博时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9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天天增利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073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8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博时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博时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14年9月15日

  赎回起始日 2014年9月15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博时天天增利货币A 博时天天增利货币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734 000735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本基金持有人寄送确认书。请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须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变更相关资料。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500元,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元,追加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元

  投资者首次申购本基金B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500 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

  各代销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和追加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具体以代销机构公布的为准。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置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规定申购的数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对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00份 对于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每个基金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500万份。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规定赎回的数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5.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 申购、赎回业务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 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4年8月4日《证券时报》和2014年8月7日 《上海证券报》上的《博时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1日


(责任编辑: 康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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