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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媒体监督要以事实为依据

2014年09月06日 07:09    来源: 证券日报     朱宝琛 乔誌东

  “新闻敲诈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干扰正常社会生产生活,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必须予以严厉打击。”针对近日媒体报道上海警方侦破一起特大新闻敲诈犯罪案,上市公司多成为敲诈对象的情况,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5日指出。

  邓舸强调,资本市场是基于信息定价的交易市场,市场主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实施正当的外部监督,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也与监管部门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推进监管转型相促进。

  “一直以来,证监会支持并且欢迎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但这种监督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负责任的高质量的新闻报道,赢得自身发展和职业声誉,推动市场变革和社会进步,希望在执法监管部门和广大上市公司、企业和媒体共同努力下,推动形成一个健康透明、生机勃勃的资本市场舆论环境。”邓舸表示。

  针对中体产业大股东国家体育总局基金管理中心表示由于无能力实现注资承诺,将在未来三年内转让所持股份的情况,邓舸称,截至6月底,中体产业相关股东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天津证监局已经对中体产业相关股东采取了监管措施,上交所也依据有关规定对其采取了相关措施。

  “下一步,如发现相关方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将依法予以处理。”邓舸说。

  据悉,为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权益,2013年底,证监会出台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今年上半年,证监会开展了承诺及履行监管专项活动。根据监管指引的要求,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和不规范承诺的上市公司,承诺相关方应在6月底前予以解决。

  据有关媒体报道称,中体产业大股东的股权很有可能在国家体育总局内部流转,也就是大股东体育基金管理中心将股权转给二股东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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