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纳入“营改增”试点的上海文化创意产业整体减少缴纳增值税超过52亿元
■本报记者 徐 科
在“营改增”惠及的众多行业中,文化传媒业成绩最为亮眼。去年8月1日起,国务院将广播影视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营改增”现代服务业试点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根据上海市税务局数据,目前上海纳入“营改增”试点的文化创意产业整体减少缴纳增值税超过52亿元。分析人士认为,“营改增”改革给营收总规模超3000亿元的中国广播影视业带来的将不仅是税收负担的减少,还对企业组织架构、营销模式调整以及整个行业专业化分工和技术革新等造成一系列深层次的影响。
Wind统计数据显示,按照申银万国行业分类,截至2014年二季度末,48家传媒类上市公司共计实现营业收入439.8亿元,同比增长24%,33家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有33家公司净利润同比上升,占比均高达69%。
“营改增对于影视行业,包括传媒行业是一个比较大的利好。”宏源证券并购部总经理洪涛认为,目前文化传媒行业的跨界并购热潮就说明行业发展良好,受到资金、技术以及人才的追捧。
对文化传媒行业而言,上半年不仅业绩表现不负众望,“营改增”还将进一步惠及整个产业链更好的发展。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8月19日联合发布《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逐步将文化服务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等扶持措施。业内人士称,这意味着除了文化制造行业之外的其他子行业都会纳入进来,包括出版、演艺、影视、游戏、动漫、艺术品等行业。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部分行业也承受了“营改增”改革带来的阵痛,比如交通运输、融资租赁、货运代理等行业都出现了企业税负不降反升的局面。
就具体行业遇到的暂时困难,国家财税部门及时摸底,掌握准确数据,有针对性地出台政策加以解决:以融资租赁业为例,相关部门明确了售后回租业务标的物本金不计入销售额,继而降低了纳税人的实际税负。
与此同时,对于因“营改增”税负上升的企业,很多省市都提出配套的过渡性财政政策。 如上海市:对因“营改增”税负增加的企业,由财政部门依申请予以返还。
专家表示,财政补贴无论从何种角度分析,都难以长期持续,因此迫切需要从顶层设计上进行制度性优化。比如增值税“简率”与“降率”并举,以减轻企业负担,并为增值税扩围中税率的减少统一提供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