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武商8月28日晚间公告,公司当天召开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参股湖北消费金融公司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拟出资4500万元参股由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牵头设立武汉地区首家消费金融公司——湖北消费金融公司,该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亿元。
对于此次参股湖北消费金融公司,公告称,此举是对做强做优主业的有力支撑,通过投资消费金融公司,利用金融资本的杠杆效应撬动商业银行无法惠及的个人客户消费潜力,扩大武商集团的零售市场份额。
但该议案遭到公司董事邹明贵、汪强,以及独立董事余春江反对。其中邹明贵、汪强认为,投资金融类公司及业务不在主业范围之内,即不符合公司经营的目的与宗旨,也不符合公司股东对公司整体预期。
独立董事余春江指出,公司此举若为投资,则公司作为一般出资人需五年后才具备转让所持股权的基本条件,股权的流动性不足,参股比例小,对于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亦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