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债增强 A 份额折算方案公告
根据《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内,每满 6 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对双债增强 A(基金代码:161717)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双债增强 A 的基金份额第三次折算基准日与其第三次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即 2014年 8 月 29 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双债增强 A 所有份额。
三、折算频率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双债增强 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双债增强 A 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双债增强 A 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双债增强 A 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双债增强 A 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双债增强 A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双债增强 A 的份额数×双债增强 A 的折算比例
双债增强 A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基金份额折算对双债增强 A 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日折算前双债增强 A 的基金份额净值、双债增强 A 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