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招商证券、光大证券、海通证券、浙商证券、长城证券等多家券商早已着手筹备公募管理业务,其中不少券商已向地方证监局递交公募资格的申请,但受限于“一参一控”,公募业务仍在原地踏步。
券商申请公募资格的拦路石――“一参一控”,将从相应的公募管理办法中删除,亟待正式颁布。
去年5月份,证监会公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第十五条规定“一家机构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机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控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近日,中国基金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这一条规定将被取消。
“前两个月征求意见稿里把这一条(一参一控)划去了,就等正式颁布。”一位管理办法起草小组成员的券商人士对中国基金报记者表示。
中国基金报记者了解到,国泰君安、招商证券、光大证券、海通证券、浙商证券、长城证券等多家券商早已着手筹备公募管理业务,其中不少券商已向地方证监局递交公募资格的申请,但受限于“一参一控”,公募业务仍在原地踏步。
申请公募被驳回
自去年6月基金法出台后,券商的大集合理财产品被归为公募产品,必须具备公募资格才能发行,不少券商因此成立了资管子公司,着手申请公募牌照。然而,自2013年8月东方证券成功拿到公募资格至今,仅山西证券和华融证券通过审批。但目前,仅东方证券资产管理公司发行了两只公募产品,华融证券和山西证券尚未发行。
“忙活了半年,又回到原点。”一位二线券商资管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近日正式收到地方证监局对申请公募管理业务的反馈意见,由于该券商高管同时任参股基金子公司董事,地方局要求申请公募资格时解决高管兼任的问题。
目前,该券商分别控股和参股了两家公募基金公司。“实际上就是受制于一参一控,我们向控股基金公司派驻高管,本来很正常,但现在我们再申请公募资格,证监局就担心有利益输送嫌疑。要解决高管兼任问题,除非把股权卖掉不再控股,这是不可能的。”该负责人称,从递交公募资格申请到地方局回复反馈意见期间,进行了多次现场检查和汇报,最终仍然因“一参一控”而未能成行。
国泰君安的情况与此类似。早前,其与东方证券同时向上海证监局递交了公募资格申请,然而,国泰君安证券目前控股国联安基金,其子公司国泰君安创投公司又参股华安基金。“报了材料之后,监管部门经初审反馈不合规,一个股东对基金公司只能一参一控,而资管子公司直接申请公募相当于又控股了一家公募。”国泰君安资管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据中国基金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有多家券商已经实现了对公募基金的“一参一控”,包括申银万国、国泰君安、兴业证券、广发证券、光大证券、华泰证券、招商证券、长城证券、海通证券等。
布局公募只欠东风
在申请公募管理资格步履蹒跚的日子里,券商资管对大集合产品的怀念与日俱增。“目前,处于存续期的大集合产品约占资管规模的十分之一,今年有一些大集合产品即将到期,如果早知道公募牌照申请这么难,当初应该把期限设得长一些。”一家资管规模排名前三的券商资管子公司负责人称。
为了早日拿到公募牌照,一些券商不惜将已有的公募基金股权转手出让。近期,浙商证券就将持有的浙商基金25%股权转让至万向系通联资本麾下,同时,浙商证券资产管理公司的公募资格申请也通过了证监会第一次材料反馈。
“公募业务由券商资管团队来做,是因为我们的理念体系和人才资源更加适合。券商资管做公募比基金公司赚钱,没有质量的规模是没有意义的。”浙商证券董秘、浙商证券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李雪峰对中国基金报记者表示。
但更多的券商宁愿静待新规出台,同时,对未来公募业务的团队、产品、办公地点等,均进行了完整规划。
“去年8月份我们就在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了基金部,楼层的一半空间都拨给公募使用。”上述券商资管子公司负责人表示,目前公募的团队安排与现有资管团队相同,包括债券、股票和量化,将成立3个对应的公募投资部门,“等新的管理办法一出台,第二天就会把材料报上去。”
此外,中国基金报记者获悉,不少券商在资产管理子公司或资产管理部门为公募团队辟出了专门的办公空间,并配备了相应的投研人员。不过,一些券商的防火墙机制亟待完善,公募业务的前中后台与私募业务出现重合,根据《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基金管理业务,应当设立专门的基金业务部门,建立独立的基金投资决策流程及相关防火墙制度,有效防范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