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有望成报价系统首个银行类参与人
中国证券业协会15日发布了《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据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报价系统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为机构投资者提供私募产品报价、发行、转让及相关服务的专业化电子平台。报价系统定位于私募市场、机构间市场、互联互通市场和互联网市场,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或中国证券业协会认可的其他自律组织会员均可申请加入,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柜台市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私募市场均可自愿与其对接。
《办法》发布实施后,除金融监管部门明确规定必须事前审批、备案的私募产品外,证券公司在报价系统报价、发行、转让的私募产品直接实行事后备案,无须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创新业务(产品)专业评价。作为私募市场的一项重要基础设施,报价系统的建设和规范发展对于培育私募市场,促进私募市场互联互通具有重要意义。
该负责人介绍,报价系统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底层架构,集私募市场互联互通,私募产品报价、发行与转让,私募机构、私募产品信息展示与服务等功能于一身,致力于为金融机构和专业投资机构发展私募业务提供全方位服务。
“从目前的建设情况看,报价系统主要具备六方面功能。”该负责人说,具体看,分别是证券公司柜台互联互通功能;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互联互通功能;多样化的私募产品发行功能;灵活的私募产品报价转让功能;与私募市场发展相适应的私募产品登记结算功能;分层次、多维度的私募机构、私募产品信息展示与服务功能。
记者了解到,截止到2014年7月底,共有111家机构签署了报价系统服务声明,其中97家完成了用户注册成为报价系统参与人。参与人机构类型涵盖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公司、私募基金、证券公司直投子公司、区域市场等,其中证券公司参与人60家,公募基金公司7家,私募基金6家,其他会员机构24家。
“证券业协会不断加大参与人开发力度,重点开发私募基金、银行、保险、信托等各类参与主体,其中中国农业银行有望成为报价系统第一个银行类参与人。”该负责人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