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房子被冻结、银行账户被冻结”,“明明是按期还贷,现在却成为银行追债的对象”。昨日,两名广州企业主说起自己的境遇几乎潸然泪下。他们向本报记者反映称,两年前,他们分别在某股份制银行办了小企业贷款,并在银行经理的要求下掏2000元加入“海南商会”,两年后才发现这笔贷款竟是一笔“连体婴”贷款,三名互不相识的企业主被绑定在一起,如今,一名企业主跑路,剩下两名企业主却被要求承担起百万元的债务。
事件:
交钱加入商会才能贷款
“贷款经理当时跟我们说,如果要贷款就要加入一个‘海南商会’。”企业主孙先生(化名)告诉记者,他们分别缴纳了2000元入会费,银行才给他们贷款。
“今年3月,我才发现我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了,后来才知道,跟此前在该股份制银行的贷款有关。”另一位企业主文先生(化名)告诉记者,事后他们才知道当时的这笔贷款是“联保联贷”,联合贷款的是三家企业主,其中一家企业出现财务问题,导致其余两家企业也遭到银行追债。
“当时贷款的时候,客户经理根本没有跟我们说这笔贷款是这种性质,客户经理拍着胸脯表示这笔钱肯定是各还各的,跟其他企业无关。”孙先生告诉记者。
但是目前,两位企业主的财产已冻结,其间,他们也多次找银行反映情况,但是银行都声称根据合同的情况认定了贷款性质。孙先生认为,银行此举有贷款误导的嫌疑,且银行的相关员工已离职,该员工的领导也向两位企业主表示“该员工当时是新来的,对业务不清楚”才导致了两位企业主对贷款方式有所误解。
疑点一: 入会费缘何汇入银行员工个人账户?
根据两位企业主出示的转账明细和描述,他们是在2013年1月在银行的引导下,分别向该银行员工王某某(现已离职)的私人账户内汇入了2000元“入会费”。
银行回应:
对此,该银行表示,当时该行员工确实是收取了2000元的费用,但是是出于帮企业主代办商会会员,且有留存相关入会收据,因此不是私自收取不合规的费用。银行表示,“到底是谁要求客户入会,我们没法核实。”
疑点二: 银行是否存在贷款误导?
“签合同的时候才知道三个人要签名在一个合同上,当时我们不懂贷款,现场签合同的时候有很多人在一起,根本没时间仔细看。”孙先生表示,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他们才第一次看到了另外两名企业主,“我当时跟银行员工反复确认,他们在签合同的时候也是说各还各的贷款,跟其他企业没关系。”
文先生表示,银行员工基本上是翻一页就要人签一次字,很多合同的内容甚至是空白的。
“为了拿到贷款,银行的条件基本上都要答应。”孙先生表示,本着对银行的信任,后来他们也没有多问什么,甚至到现在都没有拿到合同的原件,更别说当时拿合同回家去慢慢研究。
两位企业主认为,在贷款的过程中,银行员工存在贷款误导甚至是为达到贷款的目的存在诱骗的行为。
银行回应:
“合同明确表示是共同连带保证责任。”涉事银行相关人士表示,银行合同写得很清楚,关于员工误导,可能是企业主主观表达,但当时没有视频录像因此无法考证。“但我们的风险经理没有任何贷款任务,现场会提醒客户,双面双签。”
疑点三: “联保联贷”企业资质审核“把关不严”?
记者了解到,该银行此前在全国范围内推出的这种联保联贷产品,当时在整个金融业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该行“联保联贷”产品设计理念是由3~5家小企业联合向银行提出授信,每个企业均对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以降低贷款风险。
“联保贷”业务说明书明确提出其是指由四户(含)以上相互熟悉、产业关联、具有集群特性的企业自愿组成联保体,为联保体中的成员办理授信业务提供共同连带责任保证的短期融资业务。
其中,对联保申请人的具备条件也提出:原则上应为同行业企业或行业上下游企业。规定还要求授信调查中,要关注联保体的组建是否为自愿联保,联保体成员企业间是否对彼此的经营和实际控制人的品行熟悉。
但根据两名企业主的描述,签订合同的时候他们才第一次见面,且所属的行业差距甚远,文先生是从事服装行业,孙先生是从事称重行业,而另一位出问题的余小姐从事的则是建材行业。
“如果三人此前根本不认识,这种情况分行存在贷款人资质审批把关不严的情况。”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此外,在贷后管理方面,要求客户经理和风险经理每季度至少一次对联保体成员企业进行全面实地检查。但根据孙先生和文先生出示的资料显示,他们在去年底发现另一个企业主的公司被查封后,已及时告诉了银行,但经办人并没有上报给银行高层,也没有得到及时处理。
银行回应:
涉事银行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其中两个企业主是有相互的上下游关系,不能作为他们之间不认识的理由。签约的时候,双方都表示是认识的。”
提醒:
看清合同不要草率签约
事件中,两位贷款人表示签约过程短暂,他们无法看清相关条款。对此,相关人士表示,不管是多么着急想要获得贷款,都要了解清楚贷款合同以及相关内容,不要轻信推荐人的口头表达,也不要轻信中介、担保公司等机构全程操控,最好自己也了解一些贷款的常识。事实上,银行贷款中,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须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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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
防范担保圈贷款风险
本报讯 (记者林晓丽)昨日,记者获悉,银监会日前向银行内部下发通知,要求加强企业担保圈贷款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工作。银监会警示,担保圈企业风险较高的地区为长三角、珠三角等地,行业分布为钢贸、煤炭、纺织化纤等。对于联保模式的贷款,银监会首次明确提出,要求企业对外担保的限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净资产,除农户担保贷款外,每家企业的担保客户不得超过5户。
10月底前要完成风险排查
银监会相关人士表示,担保圈常见的担保模式有互保、联保、循环保等,当前在小微企业和县域企业中较为普遍。这些担保模式容易造成多头授信和过度授信,加大风险发生和传递的可能性。
银监会要求,首先,要把企业第一还款来源作为授信额度控制和贷款风险管理的首要条件,转变风险管理中过度依赖担保、抵押等第二还款来源的做法。其次,要加强对企业联保互保业务的准入管理,加强对保证人的准入管理。
银监会要求在10月底之前,各家银行完成对担保圈贷款的风险排查,并及时汇报排查结果和高风险客户的风险处置预案。
联保贷款的盛行是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曾是银行突破抵押物限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尝试。但自从近两年钢贸不良贷款暴露之后,银行发现,联保非但不能起到分散风险的作用,而且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好的企业被坏的企业拖垮,形成银行大量坏账。
有银行业人士指出,联保最大的问题在于将同行业企业,如钢贸、家具等行业作为相互的担保者,因此当行业遭遇危机时,所有企业就难逃厄运。
事实上,风险的暴露已令联保业务被压缩,部分银行甚至暂停联保贷款业务。广东某地银行机构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由于钢贸联保圈出现问题,目前该行不接受联保贷款申请。广东另一家银行机构负责人则表示,为了避免损失,联保贷款也需要企业提供相应的抵押物。
不得单独抽贷
银监会要求,在专项排查的基础上,要按照企业爆发风险的可能性及损失大小,对客户进行筛查排序,实施名单式管理,将客户分为高、中、低风险三类,对高风险客户要坚持“一户一策”原则,制定风险处置预案。
银监会强调不得单独抽贷,以防止担保圈企业由于资金链断裂造成大面积倒闭,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