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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人才培养“竹篮打水” 应呼吁提高基金经理转职门槛

2014年08月11日 09:21    来源: 证券日报    

  “基金经理匮乏将长期制约基金业的发展,但在这个浮躁的时代,又有哪家基金公司肯放弃诱惑满满的资产扩容,而投身于艰苦卓越的人才培养上呢?”在与基金业内人士的一次闲聊中,他不经意的一句牢骚让笔者心头一震。

  公募基金业是一个人才至上的行业,基金公司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而目前,这场竞争似乎变了味,基金公司总把人才荒的问题全部留给“时间”去解决,并没有从根本上去培养基金经理,而是一味“挖墙脚”或者索性来个“一管多”。

  基金公司缘何没能脚踏实地去培养基金经理呢?笔者认为,最根本的原因是利益上的羁绊。

  近几年,基金行业管理资产规模得到快速扩容,基金公司之间你追我赶,展开了一轮又一轮发行新产品的高潮,比如去年下半年的货币基金扎堆成立,再如今年上半年的债券型基金批量发行。可以说,为了赚取管理费,为了迎合股东,基金公司千方百计“增肥”资产规模。而在培养基金经理方面,基金公司显然有些懈怠,原因无非有二:一是培养人才费时费力,性价比低;二是基金公司之间高薪“挖人”,好不容易培养出一位基金经理总因“往高处走”,让原基金公司“竹篮打水一场空”。有数据显示,基金公司招聘的一批研究员,最后留岗的只剩下20%,十有其二的“成长率”,让很多公司感到不安和委屈。

  面对这场激烈的而又畸形的人才争夺战,基金公司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挽留人才?如何保持团队的稳定性?如何加快人才的培养和储备速度?这些都应当成为基金行业认真思考的问题,也是伴随着行业发展,一直争论不休的话题。此不赘述。

  笔者认为,在呼吁基金公司加快人才培养的同时,不妨先消除基金公司的后顾之忧——规范一下基金经理转职条件,提高转职门槛。

  按照《基金经理注册登记规则》,“无特殊情况管理基金未满1年主动离职,且离职时间未满1年的以及短期内频繁变换任职单位(指最近2年内变换任职单位2次以上)的等情形将不得注册为基金经理。”笔者认为,此项转职限定条件过低,鲜有基金经理能有如此高频率的转职机会。而且,基金公司培养一名基金经理,时间周期远远超过2年。一般情况下,从高校毕业招聘算起,如果新成员勤奋、受到较好的引导培养、研究的行业也不算太复杂,基本上经过两年左右时间可以成为中级研究员;经过内部评价,优秀考核,差不多四年能做到高级研究员;此后,才能担纲基金经理。

  如此推算,《基金经理注册登记规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基金经理频繁跳槽,但未从根本上消除基金公司培养人才的后顾之忧。如果在这个基础上,适当加长转职基金经理在原基金公司的任职年限,适当提高转职基金经理的限定条件,或许会提升基金公司的培养人才的积极性,从根本上扭转基金业当前人才困局。


(责任编辑: 李乔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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