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证监会还是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在制定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重组相关规定或者细则时,更加注重简便、灵活、高效,同时集中体现了鼓励公众公司收购的精神。除此之外,笔者以为,做市商制度实施能够提高新三板并购效率。
新三板做市转让方式拟于8月下旬正式实施。根据国外成熟市场经验,做市商主要有如下功能:一是价值发现,做市商通过专业估值促使股票价格更趋近于其实际价值。二是增强流动性,做市商以自有资金与股票进行交易,为市场提供流动性。三是稳定市场,做市商通过股票双向报价和交易平抑价格波动,增强市场稳定性。
按照相关规定,股票挂牌时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两家以上做市商同意为该股票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并且每家做市商已取得不低于10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在做市商制度下,做市商报价有连续性,价差幅度也有限制,做市商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会有维护市场稳定的强烈动机。
同时,做市商将解决挂牌公司股票定价难的问题。一方面,做市商为提高做市收益,增强投资者对做市股票的兴趣,普遍有很强的动机通过对挂牌公司的深入调查,利用其专业知识对股票进行准确的估值。另一方面,做市商的双向报价、特别是多个做市商的竞争性报价,将促使做市商不断提高自身研究能力和缩小报价价差,使报价尽可能接近真实价格。
可以肯定的是,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将给挂牌公司带来多方面的积极影响,集中表现在做市商为挂牌公司提供相对专业和公允的估值和报价服务,为挂牌公司引入外部投资者、申请银行贷款、进行股权质押融资等提供重要的定价参考,有助于提高投融资效率,为挂牌公司融资、并购等创造更为便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