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土地流转信托等创新业务之后,信托公司开始试水林地信托。
近日,万向信托携手浙江省龙泉市住龙镇人民政府,成立首单公益林收益权信托计划。此单林地信托项目涉及林地规模为3.8万亩生态公益林。
万向信托土地信托部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信托利用制度优势参与到公益林林地之中,盘活资产,可真正的给林农带来实惠。”
某大型信托公司研究总监认为,此单公益林地信托相当于是林地资源进行资产证券化,归集林地的未来现金流,农民通过收益权凭证可以提前将资产变现。
万向信托上述负责人也坦言:“由于是对新兴行业进行初步试探,所以选择了交易结构相对简单的生态公益林。但对于信托涉足商品林仍需进行更深入探讨。”
信托公司试水公益林
近日,万向信托与浙江省龙泉市住龙镇人民政府代表所辖水塔村签下首单公益林收益权信计划合同——“万向信托-绿色摇篮1号”(以下简称摇篮1号)。
摇篮1号由当地政府作为委托人,以当地公益林收益权作为信托财产,以当地村民作为受益人,在不改变公益林的所有权、承包权、使用权及管护权前提下设立信托计划。此次试点项目涉及林地规模为3.8万亩,龙泉市水塔村112户村民参与了这次信托项目。
万向信托上述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由于公益林的政策制约,公益林既不能抵押,也不能流转,林农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格限制,每年只能依靠政府对公益林的补偿,林农收入微薄。信托利用制度优势参与到公益林林地之中,盘活资产,真正的给林农带来实惠。”
据了解,本次信托计划成立后,林农可以获得受益权凭证,并且可以将受益权凭证作为质押物,由合作社做担保向银行借款,进行投资。
万向信托上述负责人表示:“政府对于公益林的政策也是向好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补偿基金逐步提高。”
据记者了解,此单林地信托万向信托向村民发放信托受益权凭证,排他性地收取补偿基金的支付收入。在财政向信托计划支付补偿基金后,万向信托将扣除1‰管理费后的补偿基金作为信托收益在5个工作日内分配给村民。
万向信托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主要是试点,我们接下来准备把丽水1100万亩的公益林地盘活,并逐步探讨实现资金的归集,将资金很好地利用起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公开信息显示,丽水市素有“浙南林海”之称。2002年开始,该市实施生态公益林、千里绿色长廊、退耕还林建设。丽水市林业用地面积146.24万公顷,其中有林地134.19万公顷。活立木总储积量5899.7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80.79%,林木绿化率81.62%。
林地信托前景广阔
随着信托资产规模跨入11万亿元后,行业也遭遇经营拐点,面对传统房地产、基建类业务受到冲击的现状,各家信托公司不得不尝试进入新领域,以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林地信托不仅资源属性类似于土地流转信托,在产品设计的初衷以及产品交易结构的设定,林地信托与土地流转信托也有着几分神似。
上述研究总监向记者表示:“此单信托产品主要是针对生态公益林地的收益权,公益林地每年有相对固定的政府补贴收入,而不是商品林收益权,如果是商品林地收益权产品,交易结构会与土地流转信托更相似。”
中国林业产权交易所业务主管周志强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我国林地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两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其中商品林流转最主要是以用材林流转为主。”
据记者了解,业内也有信托公司正在研究涉足林地领域,除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基金信托模式,还有一种是森林经营收益权模式,后者对于信托公司而言具有更大吸引力,产品形式上也更接近土地流转信托。
一位负责相关项目的研究人员向记者表示:“目前,我们正在研究信托如何切入到商品林地领域,设计森林经营收益权信托产品,通过将林地收益权和承包经营权的金融凭证化,让林地资产证券化,通过林地流转和集约化经营带来的更多财富红利。”
不过,同土地流转信托一样,作为自然资源的林地同样也避免不了确权的问题。
上述研究人员同时表示:“对于林地未来的的价值,我们是看好的,不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与土地流转信托类似,林地流转的过程中也存在确权的问题,还有林地的价值判断也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周志强向记者表示:“目前,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体改革已结束,配套改革正在推进,林权已经确权到户。但在实际林权流转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如村与村之间,组与组之间,以及林农个人之间在所属林权上会存在一些争议。现在各个省都在积极完善林权登记的相关系统,不过各省之间的林权信息还未实现联网制,且各地区的林权流转细则有一定差异,这对于林权的流转也会造成一些不便。”
周志强还透露,目前已有多家信托公司正在开展林地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不过在设计产品的交易过程中,信托公司最为棘手的是退出机制问题,如何解决好将林地资源变现,将是信托公司开启林地蓝海的密匙。
万向信托上述负责人也坦言:“最初接触林地项目主要是商品林,但由于是对新兴行业进行的试探,所以选择了交易结构相对简单的生态公益林,以便于后期进行大规模推广。但对于信托涉足商品林仍需进行更深入的探讨。”
“无论是土地流转信托还是林地信托,信托公司的尝试对于行业而言都是好事,不过,成熟的盈利模式和可复制性,仍是信托业探讨的核心问题。”上述研究总监向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