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吕江涛
改革开放后的第一代企业家相继退休交班,而“富二代”们对于接班这件事,能力和愿望参差不齐,如何将财富有效传承成为“富一代”们面临的新问题。高净值人群的家族财富和传承业务形成的大片蓝海正吸引信托公司、律师事务所和第三方等机构争相进入。
利得财富收购纽银西部基金,成为国内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收购公募基金牌照的首个案例后,国内最大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诺亚财富将在香港成立信托公司方舟信托,专门从事家族信托业务,此项举措也因为将成为该行业内的首例受到高度关注。
第三方“入局”家族信托
近日,有报道称国内首家专门从事家族信托法律事务研究与服务的机构“京都家族信托法律事务中心”成立。该中心将与境内外信托机构、私人银行、家族办公室一起,为高净值财富人群客户提供量身订做的境内外家族信托架构设计、投资基金与慈善基金架构设计、税收筹划等专业法律服务,帮助客户实现家族财富增值、风险隔离和永续传承。
所谓家族信托,又被称为“遗产信托”,遗嘱人立下遗嘱,将自己的遗产设立成专项基金,并把它委托给受托人管理,基金收益则由受益人享有的三方关系。受益人既可以是继承人,也可以是慈善机构或者任何个人或组织。
在多家信托公司纷纷进军家族信托领域的同时,国内最大的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诺亚财富也看准了这一市场机遇。诺亚财富有关人士透露,该公司在香港注册的信托公司方舟信托目前正在审批过程中,预计今年9月挂牌。
诺亚财富表示,将采取“两线并行”策略,一是方舟信托将作为受托人在香港从事家族信托服务,包括信托文件的起草、分配方案的设计,以及资产管理和资产配置的咨询;二是与分布在其他国家、全球较大的独立第三方信托公司合作,为诺亚财富的客户提供家族信托服务。
今年以来,中信信托、上海信托等也纷纷成立家族信托管理办公室,寻求为家族企业寻找适合的传承模式和财富管理平台。此外,国内包括平安信托、北京信托、中融信托、紫金信托等公司均在家族信托领域有所尝试和创新。
尽管家族信托热度上升,但由于法规未明确等多方面原因,国内家族信托仍处在萌芽阶段。由于方舟信托成立于香港,因此服务的目标群体仅限于海外资产达到一定量级的客户。
《信托法》部分有缺失
为什么诺亚财富首先选择在香港成立信托公司试水家族信托呢?有分析指出,家族信托虽然在财富传承上有自己的优势,然而在我国,家族信托的发展仍然存在一定的难度。
中国内地和香港地区存在法律体系的区别。香港的法律制度属于英美法系,其法律继承英国的法律传统。信托法是英国首创的法律制度,被香港法律所吸收。香港的信托法律规范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衡平法所积累的英国信托判例法;二是由香港立法局自行制定颁布的香港信托制定法。
去年12月1日,香港全新的《信托法律》正式生效,新规对1934年和1970年的旧例作出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包括赋予受托人更大的预设权力,涵盖投保、委任代理人、特许投资和收取酬金,废除两项普通法原则,引入反强制继承权规则。
中国内地的《信托法》也同样面临着修订的现实需要,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吴晓灵多次呼吁修订《信托法》。此外,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等多名代表和委员也分别提交了加快修订《信托法》的提案。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信托法起草小组组长江平表示,信托法存在两大问题:一是信托财产归属的问题,二是信托中的涉税问题。这两个问题的解决对推动我国民事信托制度的发展非常重要,我国信托法因为缺乏相应的发展过程,所以民事信托部分有很大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