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证监会将通过细化线索管理和流转程序,不断加大对举报线索的调查力度
“自2014年6月27日证监会发布并实施《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以来,《暂行规定》在社会引起了较大反响,群众举报积极踊跃。”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8日通报了证券期货违法违规举报线索受理情况。
据张晓军介绍,截至7月13日,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中心(以下简称举报中心)收到各类举报材料494件,其中网络举报400件、信函举报24件、电话举报66件和来访举报4件。属于反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含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发行违法违规事项的分别为75件、25件、45件和2件,占比分别为15.2%、5.1%、9.1%和0.4%。但从举报材料内容来看,有70%的材料不属稽查案件调查事项,对于上述事项,举报中心将按规定转相关部门处理。
张晓军表示,举报中心是专门负责处理可以作为稽查案件调查线索的部门,对于信访、纪检监察,以及投诉、意见和建议等事项,仍通过现有信访、纪检、12386热线等渠道反映。目前,举报中心已对举报案件实施统一归口管理制度,并且实行网络线索专人处理、要案线索分级审核制度,下一步将通过细化线索管理和流转程序,不断加大对举报线索的调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