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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正在调查海联讯涉嫌违法违规行为

2014年07月19日 07:03    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朱宝琛 见习记者 乔誌东

  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已经收到山河智能的相关举报材料,正在核实

  “海联讯设立专项补偿基金的举动,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有关要求和精神的体现,证监会表示支持。”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8日指出。

  近日,海联讯和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在网站发布了两个公告,称海联讯的四名股东出资2亿元设立“海联讯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

  张晓军表示,海联讯四名控股股东出资设立专项补偿基金,补偿因海联讯虚假陈述受到损害的投资者,这是中国资本市场上由大股东主动出资运用市场机制补偿投资者的首例。

  《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即小“国九条”的第六条明确规定,“督促违规或涉案当事人主动赔偿投资者,尤其是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主动、依法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或其他资产用于赔偿中小投资者。”

  “由于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耗时长、成本高、举证程序繁琐、投资者分散、诉讼结果不确定等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最终获得赔偿的投资者比例有限。本次海联讯主要股东设立专项补偿基金,旨在为投资者提供了一条更为便捷快速的求偿途径,投资者可以极低成本获得充分的补偿。”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

  上述负责人指出,投资者对海联讯股票的交易具备如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基金的补偿范围:第一,自2011年11月11日起,至2013年3月22日之前买入海联讯股票,且在2013年3月22日及以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海联讯股票而产生亏损的;第二,自2013年3月22日起,至2013年4月27日之前买入海联讯股票,且在2013年4月27日及以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海联讯股票而产生亏损的;第三,自2013年4月27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之前买入海联讯股票,且在2014年4月30日及以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海联讯股票而产生亏损的。

  据介绍,自7月2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网(www.sipf.com.cn)的“海联讯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专栏”注册并查询补偿金额;在8月1日至9月10日期间,适格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发出对补偿金额的有效确认指令,确认接受专项补偿基金的补偿并与海联讯四名股东达成和解;9月15日起,补偿工作组进行划款操作,适格投资者应于9月17日前对补偿金的到账情况进行查询,若到账金额与网站查询金额不一致,可以通过服务热线400-850-1380向补偿工作组提出核查请求。

  关于对海联讯的调查情况的进展,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对海联讯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目前还在调查之中,证监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

  对于易同科技于7月16日发布公告称15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情况, 张晓军称,因易同科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已于2014年7月15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此外,对于山河智能被媒体质疑利益输送一事,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已经收到相关举报材料,正在核实。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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