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可)三一重工昨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集团子公司起诉美国总统奥巴马一案在美国巡回法院获胜,并号称该案为史上第一个中资企业胜诉白宫的法律案件。三一重工(600031)昨日下跌0.19%,收于5.20元。
美国东部时间7月15日早上10时许,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由汉得逊大法官、布朗大法官及维金斯大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就三一集团在美关联公司罗尔斯因俄勒冈州风电项目被禁止而起诉美国外资委员会(CFIUS)和奥巴马总统一案做出判决。
上述判决显示,合议庭推翻了此前相应地方分区法院法官批准美国政府相关动议的判决,并一致认定:罗尔斯公司在BC风电项目中拥有受宪法程序正义保护的财产权;奥巴马总统下达的有关禁令违反了程序正义,剥夺了罗尔斯在BC项目中的合法财产权;美国政府需向罗尔斯公司提供相应程序正义;初审法院应就罗尔斯对CFIUS各项命令的挑战和诉求立案并进行实质审查。
对于上述判决,三一集团方面表示欢迎,“三一和Ralls坚信其合法权益终将得到公平正义的保护。”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昨日也在其微博上再次证实了上述消息。
海外投资委员会所属的美国财政部发言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表示不予置评。该发言人称,相关问题应由司法部回应。司法部发言人则表示该部门正在评估法院的裁决。
长期关注三一起诉奥巴马一案的知名律师郝俊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目前三一重工只是获得程序上的胜利,而要想在案件本身获得赔偿等实质性成果,则还需要下一步继续诉讼。不过,有业内专家认为,如能取得实质性成果固然能成为经典案例,但若选择继续诉讼,则企业还需付出巨大的时间和金钱成本,或将对企业本身造成一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