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三一集团证实,美国东部时间10月9日下午5时许,美国法院驳回了中国三一集团对美国总统奥巴马的起诉,三一此前称奥巴马违法叫停了三一子公司罗尔斯公司(RALLS)在美建设风力发电场的计划。针对美国法院的判决,三一昨天称将坚决上诉。
■美法院
奥巴马不存在程序违法
这一判决结果的宣布距去年RALLS提交诉状的时间刚满一年。2012年7月,RALLS在美国经营的风电场项目被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CFIUS)以“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禁止;同年9月28日,奥巴马也以同样理由签发了禁止该项目的行政命令。10月1日,RALLS把奥巴马告上法庭。
随即,奥巴马和CFIUS律师团向法院递交了撤案动议,要求法院驳回整个诉讼,其依据是美国的721法案——在国家安全的名义下,总统的法令不受司法审查。
2013年2月22日,案件在美国被法官决定正式受理。尽管三一方面的大部分诉求被美国法院驳回,但美国法院就程序正义认定,认为对三一方面“总统未经过应有合法程序判决导致剥夺私有财产”的诉求有司法审查权。7月11日,三一及关联公司RALLS公司起诉奥巴马和CFIUS一案展开二审庭审。
10月9日美国法院称,三一风电项目在被奥巴马叫停之前已经经过了足够的程序,而且,该公司在收购这些风电场之前并没有寻求得到美国的批准,奥巴马叫停RALLS项目的决定,是听取了CFIUS的建议。因此,法院判决批准政府的撤案动议。也就是说,三一起诉奥巴马被驳回。
■三一
仍将坚决上诉据理力争到底
针对美国法院的判决,三一集团宣传部部长施奕青昨天告诉记者,RALLS方面不认同联邦地方分区法院批准政府撤案动议的这个判决。RALLS律师团正对长达29页的该判决进行解读分析,已准备上诉,并期望法律的尊严和其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三一方面表示,美国政府的撤案动议被批准在意料之中,但还将坚决上诉,并对上诉充满信心。三一集团副总经理、RALLS公司CEO吴佳梁一直强调,起诉奥巴马,三一是不得已而为之,但将据理力争到底。
■专家说法
案件有借鉴意义不以结果论英雄
昨天,多位专家告诉记者,中国企业起诉美国总统尚无先例,胜诉可能性不大,前述案件这一判决结果确实在意料之中。不过,国际索赔诉讼专家郝俊波表示,这一案件依旧有借鉴意义,这一过程中不能以诉讼结果成败论英雄。他赞同该案件诉讼律师夏廷康的观点:这一案件被法院受理本身就已是不小的胜利,“用美国宪法的阳光照进了CFIUS长期以来运作的黑箱”。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认为,不管此案法庭判决胜负如何,都已经产生了有利于在美中资企业的正面效果,因为美国即使最终还是判决三一败诉,也会汲取教训,以后会更尊重中国企业合法权益。他透露,这两年中国对美直接投资增长很快。2006年、2007年我国企业对美直接投资1.9834亿美元、1.9573亿美元,2008到2012年分别为4.6203亿美元、9.0874亿美元、13.0829亿美元、18.1142亿美元、40.4785亿美元。因此,“我主张中国企业在海外当守法良民,但不要逆来顺受。”
据了解,此前已屡有中国企业赴美投资遭遇曲折,如华为、中兴等都曾遭到美国方面以国家安全为由的拒绝及封杀,最终被迫放弃在美国的投资意向或投资行动。
三一告奥巴马案时间表
2012年3月
三一集团子公司RALLS公司从希腊电网公司收购美国俄勒冈州风电场项目。
5月
美国海军西北舰队以项目中一个风电场可能影响其空军训练为由,与三一交涉迁址事宜。三一称该项目其实已于2010年9月取得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颁发的“无潜在危险”许可,但仍配合其将风电场南移了1.5公里。
7月25日和8月2日
CFIUS以涉嫌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分别作出两次阶段性裁决:RALLS公司必须停止修建这些风电场项目,在没有获得美国政府许可的情况下,不能将风电场及建设风电场所需设备出售。
9月12日
RALLS把CFIUS告上法庭。
9月28日
奥巴马签发禁止该项目的行政命令,并要求RALLS90天内撤出全部投资。
10月1日
RALLS公司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分区法院递交诉状,将奥巴马追加为被告。京华时报记者廖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