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庄少文
7月15日,平安银行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0亿元优先股和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0亿元普通股的融资方案,用于补充银行资本,优化资本结构。控股股东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及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资管)积极参与本次发行。
根据公告,平安银行拟发行不超过2亿股优先股,募集资金不超过200亿元。本次优先股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包括平安资管在内不超过200名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条款设计符合中国银监会关于合格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标准。本次优先股计划采取固定股息率,以投资者询价方式确定。
与此同时,平安银行拟通过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融资不超过100亿元,发行对象为包括中国平安在内的不超过10名合格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5%,最终价格和发行对象采取竞价方式确定。
本次融资方案再次得到控股股东中国平安的支持,中国平安拟认购45%-50%的普通股,中国平安下属的平安资管拟认购50%-60%的优先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