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北京7月12日讯 (记者郭子源)中国银监会11日发布《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银行按照“单独核算、风险隔离、行为规范、归口管理”四项基本要求规范开展理财业务,并明确提出银行理财风险隔离的5个原则。
《通知》要求,今后银行在理财风险隔离上需要将理财业务与信贷业务相分离、自营业务与代客业务相分离、银行理财产品与银行代销的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相分离、银行理财产品之间相分离、理财业务操作与银行其他业务操作相分离。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末,全国4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存续理财产品50918款,理财资金账面余额达13.97万亿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包括误导销售、信息披露不充分、理财资金与银行自营资金不完全分离等在内的许多问题。“理财业务改革的关键,是建立风险防范隔离墙,实现理财业务机构与运营、存贷款业务机构的彻底分离,这也是目前国际通行的原则。”中国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理财业务应回归资产管理业务的本质。
根据《通知》要求,今后,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要对应且独立于银行的信贷业务,本行信贷资金不能为本行的理财产品提供融资和担保。同时,本行理财产品之间不得相互交易、相互调节收益,代客理财资金也不能用于本行自营业务,不能通过理财产品期限设置、会计记账调整等方式调节监管指标。
另外,此次《通知》的发布也意味着银行代销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在准入、考核、推介和销售制度上有了新规则。《通知》明确要求,银行代销第三方机构产品时不得出现代销机构的标识,必须采用产品发行机构制作的宣传推介材料和销售合同。
此外,《通知》还要求银行理财业务单独核算,进一步规范销售、投资、运营行为,由总行设立专门部门,对理财产品的研发设计、投资运作、风险管理、产品发行、销售管理等环节进行归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