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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灾保险试点落户深圳 市政府年投3600万元率先买

2014年07月10日 16:44    来源: 羊城晚报    

  

  今年深圳又因暴雨致内涝,政府决定买保险分散巨灾风险

  近年来我国频繁遭受重大自然灾害侵袭,以往的巨灾损失经济补偿通常以政府财政为主,而深圳将在全国率先探索运用金融手段完善灾后救助体系。7月9日,深圳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深圳市巨灾保险实施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由政府出资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巨灾保险服务的方案。

  据悉,深圳市政府每年将出资3600万元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巨灾保险,在深圳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每人每次灾害的人身伤亡救助赔付最高额度为10万元,每次灾害赔付总限额为20亿元,此外还有每次5亿元的核应急救助费用。

  核安全风险也考虑在内

  2013年,中国保监会批复深圳作为我国巨灾保险首批试点地区。近日,经深圳市政府批准同意,深圳市民政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正式签订协议,从2014年6月1日起,深圳市巨灾保险正式实施。

  羊城晚报记者从深圳市民政局了解到,深圳市政府出资3600万元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巨灾保险服务,最高每次灾害赔付达25亿元,该保险服务将用于巨灾发生时所有在深人员的人身伤亡救助和核应急转移救助。

  巨灾保险的保障险种包含以下15种常见自然灾害:暴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海啸、泥石流、滑坡、地陷、冰雹、内涝、主震震级4.5级及以上的地震及地震次生灾害。考虑到深圳可能存在的核安全风险,由上述自然灾害引发核电站严重事故时,撤离、安置人员所需要的相关费用也由保险机构予以承担。

  覆盖所有在深人员

  据悉,巨灾保险的救助对象为:以上15种灾害发生时处于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自然人,包括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以及临时来深圳出差、旅游、务工等人员。

  保险公司的救助项目主要包括因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的医疗费用、残疾救助金、身故救助金及其他相关费用,每人每次灾害人身伤亡救助最高额度为10万元,每次灾害总限额为20亿元。此外每人每次核应急救助费用最高额度为2500元,每次总限额为5亿元。

  受灾人员如何申请保险理赔?深圳市民政局介绍,当灾害发生时,市政府相关部门会立即启动巨灾保险应急机制,受灾群众发生人身伤亡后可拨打110、120等急救电话寻求专业救援,当灾情信息反馈到政府信息平台后,会第一时间通知保险机构进行勘查理赔,经各区街道办事处和民政部门确认后,保险公司会尽快对受灾群众作出救助赔付。

  建立三千万元巨灾基金

  “政府用3600万元的财政投入撬动起25亿元的商业保险赔付。”深圳市民政局局长杜鹏表示,政府通过购买服务,能避免临时大额救灾支出对政府财政的压力,保障财政稳定性。

  除了商业保险外,深圳市政府还将首期注资3000万元,成立巨灾基金,为受灾群众提供更为全面的保障。杜鹏表示,目前以政府财政为主的巨灾损失经济补偿模式向以政府财政、保险赔付、巨灾基金共同支撑的多元化模式转变,政府与商业保险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应对巨灾风险。

  “目前的巨灾保险主要以人身伤亡赔偿为主,希望将来有针对财产损失等各方面的保险面世。”深圳市金融办副主任肖志家认为,深圳市政府率先购买巨灾保险,将有利于商业保险机构从中发现商机,进一步研发适合个人购买的针对巨灾的商业保险,共同促进利用保险制度分散巨灾风险。


(责任编辑: 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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