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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农户贷款利率收入免征营业税

2014年07月09日 07:57    来源: 北京晨报    

  记者昨日从财政部获悉,中央财政今后将继续加大税收优惠和奖补政策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金回流到“三农”和小微企业。

  财政部表示,当前政策对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增长超过15%的县域金融机构,按照增量部分的2%给予奖励,2013年拨付奖金20.90亿元。此外,财政部还表示要完善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以及实施农村金融税收优惠政策。在定向费用补贴方面,2014年,中央财政在总结政策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对政策进行了细化和完善,明确突出支农支小微导向。而在此之前,截止到2013年年底,全国共有987家村镇银行开业,贷款余额为3632亿元,其中80%以上已投向“三农”和小微企业。

  在给农村金融结构减税方面,财政部规定,对金融机构小额农户贷款(5万元以下)利息收入和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并减按9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对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及县域以下法人的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继续实行3%的营业税率。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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