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间的临近,作为新三板的头等大事——做市商制度的引入就要来临,而在这之前,各企业也都积极做着准备。自7月3日全国股转系统发布《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试行)》之后,九鼎投资 (430719)和兴竹信息(430253)于7日率先宣称,拟将交易方式进行更改,成为首批吃螃蟹的人。
两家企业尝鲜做市商制
继7月3日股转系统颁布《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试行)》之后,仅仅4天就有企业回应。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股转系统看到,7月7日,九鼎投资称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申请变更股票转让方式暨选择做市转让方式的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股票转让方式从目前的协议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该议案得到了5位董事的一致同意。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设定在7月22日。
同日,兴竹信息也披露了类似的公告,宣传公司董事会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由协议转让方式转变成做市转让方式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定在7月23日。
“大势所趋”,对此,某接近九鼎投资的人士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没有做市商就没有公允的价格机制,流动性也很差,也失去了成为公众公司的意义,做市是必然的选择,也是规范新三板交易、加强流动性、建立长效稳定机制的必要手段。
按照《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试行)》的要求,企业必须有2家以上做市商同意为公司提供做市报价服务,且其中一家做市商为推荐该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或该主办券商的母(子)公司。从公开信息来看,目前九鼎投资的主办券商为西部证券,兴竹信息的为申银万国,至于其他做市商,九鼎方面表示超过披露范围,不方便透露,兴竹信息方面,董秘不在公司,未能联系上。
24家券商获批做市业务
一直以来,做市商制度被认为是促进新三板流动性和价格公允性的重型武器,同时也是区分A股市场最重要的标志。按照股转系统的说法,做市商制度的功能,一是可以价值发现,做市商能通过专业估值促使股票价格更趋近于其实际价值;二是可以增强流动性;三是稳定市场,做市商通过股票双向报价和交易平抑价格波动,增强市场稳定性。根据《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试行)》规定,做市商合计取得不低于申请挂牌公司总股本5%或100万股 (以孰低为准),且每家做市商不低于10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而这一条也是市场认为做市商制度会给新三板企业股票带来流动性溢价的依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截至目前,股转系统已经发行了三批券商从事做市业务。6月20日,股转系统接受并同意了国泰君安、东方证券、申银万国、长城证券4家券商的主办券商做市业务备案申请,紧接着的6月25日和7月3日,招商证券、海通证券等20家券商,也先后获得了股转系统的做市业务路条。从覆盖程度来看,这24家券商所主办的企业数量占目前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一半。另据消息称,目前包括获批的三批24家以及已经申请做市业务的总计数量达到50家券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股转系统相关部门,其回应称,做市商制度的引入时间表不变,是在8月份,但具体日期无可奉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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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做市商制度
所谓做市商交易,也称庄家制度或造市商制度,是国际成熟市场中较为流行和普遍认同的一种市场交易制度。通俗地说,所谓做市商制度是指,做市商持有某些股票、债券或其他金融产品的存货,并承诺维持这些金融产品的双向买卖交易。
据股转系统股票转让细则显示,做市商应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持续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报价数量范围内按其报价履行与投资者的成交义务。做市转让方式下,投资者之间不能成交。投资者可以采用限价委托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股票,限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主办券商按其限定的价格买卖股票的指令,主办券商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低于限定的价格申报买入股票;按限定的价格或高于限定的价格申报卖出股票。在每个转让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为做市转让撮合时间,做市商每个转让日提供双向报价的时间应不少于做市转让撮合时间的75%。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新三板专家程晓明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做市转让也无需专用软件,跟普通正常股票买卖是一样的。
至于买卖双向报价,做市商应最迟于每个转让日的9点半开始发布,履行做市报价义务。同时,做市商每次提交做市申报应当同时包含买入价格与卖出价格,且相对买卖价差不得超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