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生化2日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及部分高管被处出具警示函措施。
2014年2月26日,*ST生化发布关于子公司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改造情况的公告。证监会调查发现该项交易存在多个涉嫌违规事实:启动唯康药业整体搬迁改造信息披露不及时、唯康药业老厂区土地转让信息披露不及时、唯康药业新厂区开工建设信息披露不及时。
以土地转让信息披露为例,唯康药业老厂区土地已于2012年11月19日、2012年12月25日完成土地转让过户登记,且土地转让实际成交金额达到披露标准,公司直至2014年2月26日才将该信息予以披露。
在这宗交易中,证监会调查人员还发现了唯康药业整体搬迁改造过程中运作不规范;唯康药业董事会、股东会未实际运行,导致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存在重大缺陷;唯康药业老厂区土地转让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证监会调查认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史跃武、监事会主席、唯康药业董事长兼总经理宁保安、原建民(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曹正民(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岳云生(时任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问题未勤勉履职严格依法办事。
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前述相关高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