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泸天化26日发布公告称,由于涉嫌对外重大担保信息未按规定披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泸天化公告显示,泸天化控股子公司九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27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存入3.3亿元定期存单。同日,九禾股份以该定期存单为泸天化控股股东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借款3.135亿元提供质押,未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九禾股份于2014年4月25日解除了该项质押担保义务,泸天化在2013年年报中予以补充披露。
证监会认为上述对外担保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关于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规定。
6月25日,证监会向泸天化下发《调查通知书》,对其因涉嫌对外重大担保未按规定披露事项予以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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