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6日讯(记者 张浩然)近期,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来电子)因冲刺IPO引发关注,其公布的招股书预披露稿显示,好利来电子拟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不超过1668万股,计划募集资金约3.2亿元,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书显示,好利来电子报告期内负债居高不下。其中2011年负债合计3995.13万元,2012年合计2404.21万元,2013年剧增至7184.90万元,较2012年增幅达198.85%。
此外,黄汉侨家族作为好利来电子的实际控制人,在发行前共间接持有公司98%的股份,本次发行成功后黄汉侨家族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业内人士提醒,在股权高度集中的体系下,控股股东的存在会影响到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因此,在这种股权结构下,关键的问题是如何保障“独立力量”的独立性以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中国经济网记者就此致电好利来电子证券投资部,截至发稿,电话无人接听。
负债一年翻两番
中国经济网记者查阅招股书得知,好利来电子前身是创立于1992年5月的厦门宁利电子有限公司。公司致力于熔断器、自复保险丝等电路保护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已成为中国电路保护元器件行业的领军企业,同时是全球十大熔断器生产供应商之一。其主要产品包括管状熔断器、径向引线式熔断器、SMD熔断器、电力熔断器及自复保险丝五大类过电流保护元器件。
招股书显示,好利来电子本次计划募集资金约3.2亿元,其中约2.28亿元用于电路保护元器件扩产建设项目,6129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000万元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招股书显示,好利来电子报告期内负债居高不下。其中2011年负债合计为3995.13万元,2012年为2404.21万元,2013年剧增至7184.90万元,较2012年增幅达198.85%。
对此,好利来电子解释称,报告期内公司负债均为流动负债,与目前公司所处的业务发展阶段相匹配。其中,2012年末负债总额比2011年减少,主要系公司偿还了银行贷款1000万元及应交税费减少所致,2013年末负债总额比2012年末增加,主要系公司2013年新增银行借款3500万元及应付账款、应付股利增加所致。
招股书显示,好利来电子母公司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有明显波动,2011年为23.94%,2012年为12.63%,2013年增至28.85%。
对此,好利来电子解释称,各期末资产负债率波动主要系在建工程余额、无形资产余额和负债余额波动造成的。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良好,偿债压力较小。
家族股权过度集中
招股书显示,好利来电子作为典型的家族企业,公司的股权高度集中于实际控制人黄汉侨家族手中。其中2000年10月至2010年5月,其家族持有公司100%的股权,直到2010年5月通过股权转让引入新股东旭昇投资、厦门恒明、厦门乔彰之后,黄汉侨家族的持股比例才降至98%。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好利来电子的控股股东是成立于1975年的好利来控股,持有公司63%的股权。而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黄汉侨家族,成员包括黄汉侨、郑倩龄、黄舒婷,其中郑倩龄系黄汉侨的配偶,黄舒婷系黄汉侨夫妇的女儿。
具体说来,黄汉侨、郑倩龄夫妇通过持有100%股权的好利来控股间接持有公司63%的股份,黄舒婷则通过持有100%股权的旭昇投资间接持有公司35%的股份,黄汉侨家族在该公司发行前间接共持有其98%的股份。本次发行成功后黄汉侨家族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业内人士提醒,在股权高度集中的体系下,控股股东的存在会影响到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因此,在这种股权结构下,关键的问题是如何保障“独立力量”的独立性以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另有业内人士指出,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的症结在于,它极易引起公司治理制衡机制的“失灵”,或者说其症结在于不能有效激活公司治理规范。
招股书提示,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不能排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董事会或通过行使股东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实施不当控制,从而侵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