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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再平:民营银行要真正实现“民有民治”

2014年06月25日 10:50    来源: 金融时报     

  首批5家民营银行试点方案的确定,是中国银行体制改革的一个风向标。

  根据统计数据,我国现有中小银行50%的股份是民间资本,其中农村中小银行90%是民间资本。1996年成立的民生银行,是第一家被称为民营银行的商业银行,并且从该行现在的股东结构来看,仍然有相当部分的民间资本。因此,我国并非没有民营银行,而是没有真正实现“民有民治”的民营银行。据了解,在一些区域性中小银行中,虽然当地政府所占的股份很小,但这些银行的高管仍是由政府任命。因此,经营不具有自主决策权力,不能按照市场规则运营,这是民营银行问题的关键。

  民营银行的改革重点在于摆脱旧体制的路径依赖,不仅是增量部分,也包括存量部分。

  要摆脱路径依赖,我认为需要完成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要真正做到“民有民治”,要由所有者也就是民间资本来决定其治理结构,这就意味着民营银行的董事长、行长以及制度安排是按照公司法和银行业的公司治理来产生。如果“民有”而不能“民治”,即便百分之百由民间资本构成,也没有摆脱旧体制的路径依赖。第二,要实现民有民营,要按照商业原则,实现自主决策。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要按照商业原则、按照银行业的规律来做,有条件、最大限度地去发现甚至创造有效贷款需求。第三,要按照审慎原则,自担风险。实现自担风险,要考虑有无足够的资本金,有无合格的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这是基础性条件。同时,治理结构和内部机制一定要按照审慎原则,要有足够的资本金和风险拨备,建立完善的风控流程和内部机制。第四,要做到优胜劣汰,要有退出机制。不能认为做了银行一定不能倒,一旦资不抵债就要倒。这要建立相应的一些体制配套,包括退出机制。同时,新设立的民营银行也并不意味着不能做大,既然要遵循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就可能会出现重组、并购。如果经营得好,又符合监管要求,民营银行完全可以做大。


(责任编辑: 蒋诗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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