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的设想正在一步步逼近。保监会昨天(23日)宣布,从7月1日起,到2016年6月30日,两年内,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是以房养老的有益尝试。然而,保险公司和住房所有者对政策的积极性并不高,政策面临很多实际的考验。
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什么?
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简单地说,就是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把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到去世,在这期间,老人享有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去世后,房产的处置权就交给保险公司。
这其实也是一种住房抵押贷款,但它的反向意义在于:老人在世住着房子时,不用像一般抵押贷款那样及时归还贷款,反而是在此期间,从保险公司领取养老金,等到去世后,保险公司再用处置抵押房产的收入来还贷。
保险公司将承担房价下跌的风险
这种养老保险,跟之前银行试点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大不相同,保监会养老保险监管处处长姚渝说,保险公司用养老年金保障老人的终身收益,如果房价下跌,老人获得的收益也不会下降,风险也由保险公司承担。而银行的试点则不承担这样的风险。
如果房价下跌,这个风险完全由保险公司承担。
在老人去世后,如何处置抵押的房产,方式也多种多样,并非“一刀切”。
当老年人过世的时候,要么家属来偿还保险公司已经发放的年金本息,他可以解除抵押权,把房子拿回去,或者保险公司拍卖房产,获得已经发放的养老年金金额,剩余部分返还给客户。
为什么试点地区是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
看起来,这种保险,是有一定吸引力的。但投保也有一定的条件。试点指导意见规定,必须是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可以投保,申请试点的保险公司必须开业满5年,注册资本不少于20亿元。而选在北上广和武汉试点,也是看重了这些城市经济实力较强、住房市场相对稳定。然而记者采访发现,这项创新业务在实际操作中,却面临着很多考验,落实起来,难度不小。
保险公司:谨慎定夺,热情不高
首先是保险公司热情不高。国内某大型保险公司负责人说,房价波动,让保险公司不敢轻易冒险试水,政策规定的费率不明,保险公司很难算清是赔还是赚,最根本的原因是,我国房屋产权只有70年,保险公司如果接手房龄过大的房子,很可能亏本。
在中国,除非这人拿了一套新房给我,一般用了三四十年,他给我的是价值逐渐缩水的房子,我卖别人不能说还剩15年我照样卖70年的价值,这不现实。
老人怎么说?先看看再定夺
住房所有者对这个险种的态度也是褒贬不一。有人说,它适合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把房子抵押出去,换来养老金住进养老院,是个不错的选择。但也有人说,如果有多套房产,又有子女,一般不会这么做。
张女士就不太看好这项政策:“比方说我有三套房子,我租掉两套,收益就完全可以养老了,又不会对我的产权产生任何影响,我还有孩子,我不可能把我的房子托管给保险公司。”
作为监管层,保监会人身险部主任袁序成说,这是一项商业保险,投放市场后,完全由保险公司和老年人群双方自由选择,双方都要有风险意识。监管部门能做的,是从试点中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协调各方,打通政策障碍。
袁序成:我们作为监管部门,要保护各方利益,平衡好各方利益,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需要协调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