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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野蛮生长背后

2014年06月24日 09:25    来源: 新华网     佚名

  “今日头条”网近日成为媒体和社会公众关注的事件。国家版权局对此高度重视,正在对“今日头条”网进行立案调查。国家版权局将通过查办案件和正面引导两个手段,来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推动完善网络版权许可付酬机制,引导报刊社与网站开展版权合作,形成网络转载等使用作品依法依规许可付费使用的合作双赢机制。

  虽然“今日头条”一再强调“不做新闻生产者,只做新闻搬运工”,但有关法律和业内人士均表示,其未经允许大量抓取其他网站新闻的做法涉嫌侵权和剽窃,这早已是国内外版权司法实践中达成的共识。

  事实上,此前“今日头条”因涉嫌擅自发布《广州日报》的作品,被拥有《广州日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提起著作权之诉。随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此外,拥有长沙晚报报业集团及其旗下所有媒体数字版权的湖南星辰在线网络传播有限公司也对“今日头条”的侵权行为发表公开声明:要求“今日头条”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不过,更应该看到的是,“今日头条”等新媒体项目野蛮生长背后,当前版权问题的时代病灶。其一,著作权的侵权赔偿严重偏低。当前,法律关于著作权的最高赔偿金额设在50万元,但是没有下限标准,所以判罚金额为几百元、几千元、几万元的情况都有。如此低廉的成本当然不足以吓住侵权者。

  其二,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新媒体项目如后春笋般出现,并迅速崛起,但与此同时,《著作权法》却并未能同步跟进,这就导致著作权法与新技术应用出现脱节,容易产生灰色地带,让新媒体项目有了可乘之机。好在,现在国家正在对《著作权法》进行修订,对著作权人权益的保护越来越重视。

  其三,作为互联网时代的创业者,大多豪情满怀、野心勃勃,但又缺少足够的启动资金,自然容易忽视规则。比如优酷网、土豆网等视频网站成立前期也曾面临版权问题,但经过不断发展壮大后,就逐步开始和版权方谈判,购买正版的视频内容,并取得了如今的成功。

  换句说话,解决“今日头条”等新媒体项目的侵权,无论是从法律环境、技术环境,还是创业环境,我们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只有三者不断完善,著作权侵权事件才会得到真正遏止。


(责任编辑: 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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