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集中管理持股计划,有利于发挥资产管理的规模效应
6月20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将制定并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明确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以交由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管理,如信托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其它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机构。
基金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作为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基金公司或将成为这一业务的主力,这一新的资管业务将给基金公司带来新业务机会。
据悉,员工持股资产交给第三方资管机构管理,在海外已经是较为成熟的模式。除了基金公司,信托公司在员工持股计划中至少可以提供财务顾问、股权管理和持股贷款融资等方面的金融服务。信托机构作为我国金融市场的四大支柱之一,本身具有财务顾问、金融服务、信用中介等功能,且经营灵活、服务多样化,信托企业的参与能够在更大程度上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的健康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进程。
有资深人士预测,随着我国企业实施员工持股的需求增加,信托公司可以通过建立信托持股信息管理系统,接受若干企业员工持股业务外包,其产生的规模效益不可低估。
“专业资产管理机构的引入能够有效提升持股计划的专业性。”上述资深人士表示,资产管理机构受托管理持股计划,可以在实施过程中通过发挥自身专业价值,从而使持股计划有效兼顾各种要求,主要表现在促使持股计划有效服务实体经济、使持股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坚持价值投资和理性投资、有效管理持股计划所面临的各种潜在风险、通过方法和业务创新努力增加持股计划收益等方面。
“此外,通过委托专业资产管理机构集中管理持股计划,也利于发挥资产管理的规模效应,从社会整体层面有效降低持股计划的实施成本。”上述人士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