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0日电 据证监会官网消息,证监会今日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称,除非公开发行方式外,中国证监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不设行政许可。
《意见》称,非金融类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符合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有关要求,金融类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金融类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员工持股的规定。
《意见》表示,上市公司可以根据《指导意见》采取不同的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除非公开发行方式外,中国证监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不设行政许可。(中新网证券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