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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光电高管离职迷雾:资本运作还是业绩压力?

2014年06月18日 07:04    来源: 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昨日(6月17日),勤上光电(002638,SZ)一纸公告引发LED行业的热议。公告称,包括勤上光电董事长李旭亮在内的4位高管同时离职。

  辞职原因众说纷纭。有分析认为,勤上光电高管在今年5月份受到了证监会的处罚,而公司目前又在进行非公开增发,高管集体离职是基于资本运作要求的回避行为。

  不过,一位接近勤上光电的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为非公开发行铺路而离职或许只是表面原因,业绩增长压力可能是另外一个原因。

  勤上光电人事“地震”

  勤上光电在公告中称,董事会于6月1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旭亮、副董事长黄冠志、董事梁金成和副总经理祝炳忠的书面辞职申请。

  公告中,4人的辞职原因都被表述为“个人原因”,且“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李旭亮为勤上光电的创业元老,除了长期担任公司“一把手”外,还有“中国节能建筑技术工作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广东省LED产业联盟主席”等诸多头衔。黄冠志于1998年加入勤上光电,至今已有十几年时间。祝炳忠于2000年加入勤上光电。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拨通了祝炳忠的电话,对于具体的离职原因,他表示不方便说,自已也不是公司对外发言人,建议记者找董事会办公室。

  对于离职后会不会离开勤上光电,祝炳忠称“看情况”。对于李旭亮的去向,祝炳忠表示“不是很清楚”。

  为定增铺路?

  高工LED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郑利瑶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据他们了解到的情况,勤上光电高管辞职,应该是为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定向增发铺路。

  6月9日晚间,勤上光电发布公告,称正在筹划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旭亮非公开发行股票。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根据相关法律,在非公开增发期间,勤上光电相关高管确实需要回避。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39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而今年5月12日,因为虚假陈述等问题,李旭亮、黄冠志、祝炳忠等高管受证监会“警告”处分,同时给予其5万~20万元不等的罚款。

  郑利瑶表示,不排除为使非公开发行顺利进行,几名高管先辞职,下阶段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再选回来,“其实内部没变,只是对外形式上变了。”

  记者注意到,勤上光电昨日的公告称,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公告还称,在公司聘任新任总经理之前,总经理之职暂由公司董事温琦女士代行。根据勤上光电招股书披露的内容,温琦与李旭亮为夫妻关系。

  不过记者发现,此次离职的4位高层与受证监会处罚的人员并非一一对应。比如离职董事梁金成,并未受到证监会处罚,也有其他高管受到处罚,但不在离职名单中。

  业绩压力所致?

  一位接近勤上光电的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称,为非公开发行铺路而离职或许仅是表面原因,业绩增长压力可能是另外一个原因。

  勤上光电2013年年报显示,公司净利润为1.04亿元,而2011年公司净利润为1.25亿元。“勤上光电经营模式遇到了一些问题,此前以工程订单为主要收入来源,缺乏新的增长点。”上述人士说。

  很长一段时间,勤上光电的路灯工程订单成为其营收的重要来源,公司中标了广东省多个路灯工程项目。“但广东户外路灯改造已做得差不多了,而且像南方电网这样的国企也加入竞争,勤上光电不可能像以前那样有持续订单的增长。”上述人士称。

  为了摆脱工程渠道的依赖,去年以来,勤上光电投入了大规模资金,在全国各地建设批发零售渠道,以推进室内照明产品的销售。

  渠道建设直接带来销售费用的大幅增长。年报显示,公司去年的销售费用同比增长75.6%,至8776万元。然而,由此带来的营收增长却不及预期。去年公司在室内照明方面的收入为1.62亿元,虽然比上年同期的6400万元增长不少,但跟户外照明5.80亿元的营收差距仍很大。

  上述人士透露,目前勤上光电正在物色一些在LED细分领域做得好的企业进行并购,以实现转型。

  昨日,记者多次拨打勤上光电董秘段铸的电话,但手机一直关机。记者联系勤上光电董秘办,工作人员称董秘和证代都在开会。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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