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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光伏“乌龙”事件得解决 上交所共同承担责任

2014年06月16日 15:58    来源: 羊城晚报     黄璨

  因为把海润光伏(600401)除权价计算错误而导致行情显示错误,这种极其少见的“乌龙”事件已成为证券市场一大事件新闻。更为关键的是,当天交易的投资者如果有损失的,该如何赔偿?对于这些问题,上交所6月13日通报表示:“就投资者因相关交易受到的影响,上交所及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双方粗心导致出错

  6月6日,海润光伏发布2013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除原海润光伏20名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1.6股公司股份;本次转增股票除权日为6月12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6月13日。

  也就是说,海润光伏这一转增方案并非向全体股东转增。按照这一定向转增方案和相关公式计算,6月12日开市后,海润光伏在股市行情表上显示出来的除权参考价应该是7.95元,但是,当天上午行情表显示出来的除权参考价却是7.16元。

  对于这一异常情况,当天上午即有投资者提出疑问,这引起了上交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核查程序,并于当日13时起对海润光伏股票实施停牌。

  上交所在“关于海润光伏股票除权参考价相关事项的通报”中解释“摆乌龙”的原因是:一方面是上市公司未充分考虑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并非面向全体股东这一特殊性,在向上交所相关业务部门提交的操作申请单中未明确提示公司定向转增的比例;另一方面在于上交所相关业务部门在具体操作审核中未充分注意该特殊性,导致按向全体股东转增1.6股得出公司除权参考价。

  按上交所的这一说法,对于海润光伏除权价“摆乌龙”,海润光伏和上交所都有责任。

  上交所亦承担责任

  上交所在通报中做出了相关后续安排及处理:海润光伏6月12日的股票交易结果有效。股票除权参考价为投资者交易时的参考价格,对交易有一定影响。就投资者因相关交易受到的影响,上交所及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上交所将举一反三,完善相关业务操作规程,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同时,也将督促公司提高责任意识,妥善处理此事。

  同时,上交所还决定,海润光伏股票于6月16日开市时复牌,并以7.95元作为当日计算价格涨跌幅度的基准,而6月12日收盘价格则不作调整。

  但是,对于具体的赔偿方案和赔偿金额,上交所就还未有公布。

  不过,从6月12日的交易数据看,在当天半个交易日中,海润光伏的成交量较前一日的半个交易日的成交量明显放大,成交5.97万手,成交额为4309万元。(记者黄璨)


(责任编辑: 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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