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3日表示,为了落实沪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的有关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今日,证监会发布(财苑)了沪港通试点若干规定,若干规定共19条,明确了上交所、港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中国结算、香港结算开展沪港通业务履行的职责,对境内开展沪港通工作的要求,明确了持股比例、交收货币等事项,对投资者保护、监督管理、资料保存提出了相关要求。(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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