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领域向社会开放,提振了民资投资信心,但切实建立投资者利益保护长效机制也很重要。
在破除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等领域的“玻璃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扩大投资方面,国家发改委近日迈出了实质性的重要一步,公布了首批向社会资本开放的80个示范项目清单,既包括了铁路、公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也包括了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以及重大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工程,油气管网及储气设施,现代煤化工和石化产业基地等。
收到“请柬”的社会资本是“赴宴”还是“敷衍”呢?
“跟政府做项目,麻烦事特别多,有些官员常常拍脑袋作决定,然后又反悔,反反复复耽误时间。”曾试图参与云南省级公路建设的某投资人表示,还需要再观察。
“部分项目利润不高,还没有控股权,我没兴趣,也不清楚谁会感兴趣。”某掌管亿元级别资金的投资人失望地摇摇头,向记者表示,自己没有动心。
俗话说,无利不起早。
记者分别考察了信息业、光伏业、电信业以及轨道交通等四个行业后发现,市场反应之所以落后于政策指引,主要有两个原因:一、相关项目的市场准入门槛比较高;二、项目的经营管理权尚不明晰。
相关受访者认为,政府能否实现制度突破,打消社会资本的疑虑,是政策成败的关键。
移动通信
渠道商定位吸引力不足
此番国家发改委首批公布的鼓励社会投资项目,涉及的信息产业基础设施开放项目,包括3G和4G移动网络、大容量传输网、下一代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民营企业宽带接入网、数据中心、移动虚拟运营试点项目。
此次国家发改委文件的三个领域,是2012年工信部开放在资本准入上的最终敲定。其中“数据中心”,对应的是工信部2012年文件中的IDC(互联网数据中心),“宽带接入”则是ISP(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包括宽带接入)下属内容,而“移动虚拟运营”(通过租赁网络提供服务的电信运营商)则属于工信部的“移动通信转售”下属范围。
早在2012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就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提出民间资本可以参与8个领域,第一项就是国家发改委此次批准的“移动虚拟运营”(包含在工信部的“移动通信转售”下)。
一旦民营资本进入,至少有6家民营企业成为新“虚拟运营商”,加上原有的三大运营商,电信市场将出现9家运营商企业。业内分析,根据国外市场经验,届时为争取新用户,企业之间,特别是新出现的“虚拟运营商之间”,会展开激烈的价格大战,电信市场的整体资费水平也会大幅下降,“不仅个人用户电信资费将下降,随着民营资本进入IDC(互联网数据中心)和ISP(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包括宽带接入),国内电信、互联网行业的全行业成本也将有望大幅下降”。
对于“移动虚拟运营”,国际上较有名的虚拟运营商代表是英国维珍集团,它通过租赁其他运营商网络,打开了英国、法国、美国、印度等国家市场。当前,欧美经验显示,像英国、美国等国家对虚拟运营商开放程度最大,维珍等虚拟运营商的表现也最好。而中国台湾等地,则仅将虚拟运营商定位于渠道商的角色,发展规模不大。
目前“移动通信转售”牌照已经由工信部发放了2批19家民营企业。资料显示,共有约20家企业提出“移动通信转售”牌照申请,主要由三大类型企业组成。一类是传统手机渠道商,包括迪信通[微博]、天音等;第二类是综合型渠道商,包括苏宁、国美等;第三类来自互联网企业,如263、阿里巴巴[微博]、京东等,其中又以零售类型的互联网企业为主。
在中国,仅仅开放虚拟运营,对民营企业吸引力不大,必须开放配套的业务领域,因为很少有民营资本甘愿将自己定位于通信代售角色,充当运营商简单的渠道很难有太大的发展空间。
“渠道商的定位,没有任何吸引力,必须加强虚拟运营商的独立性和选择空间,网络不能是惟一的,只是一个前提条件。必须让虚拟运营商有足够的选择权,否则,虚拟运营商对网络运营商依赖程度较高。”263通信董事长李小龙分析认为,中国移动[微博]、中国电信[微博]、中国联通[微博]三家包括中国有线和电力行业最好一起加入进来。
4G网络
投入巨大回收却慢
对于允许民营资本建设宽带接入,这一领域早在十几年前,就曾经是民营资本的天下。那时,通信行业之外的资本率先进入这一领域,长城宽带、小网通、蓝波等公司开启过一场轰轰烈烈的宽带圈地运动。但是,主导电信运营商的狙击以及资本市场的低迷,那一批运动并没有使民营资本发展起来。这次,能有改观吗?
“过去十年的通信监管政策严重滞后于行业的发展,现在的政策看不到任何的想象空间。”另外一位民营互联网服务企业负责人对此表示悲观,他反问说:“十年前,民营资本已经进入宽带接入市场了,十几年后才允许进入,能有多大的吸引力?”
备受关注的是基础电信运营市场,工信部提到,“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在境内上市,通过降低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比例或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民间资本。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引入民间战略投资者。”
然而,这在此次国家发改委的文件中,并没有明确项目,因为发改委强调的是“信息基础设施”。除了上文讨论的“民营企业宽带接入网、数据中心、移动虚拟运营试点项目”外,其他有4G移动网络、下一代互联网项目,但仅限于基础设施建设:“3G、4G移动网络、大容量传输网、下一代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关于4G移动网络,华为公司负责人向《国际金融报》记者透露,全国的3G网络建设基本已经结束,连5G的研发都早在2009年就开始了,而关于4G建设,华为公司在中国2013年已建成20万站,1月底TD-LTE用户已超过150万,2014年将建成50万站。
但其他中小型企业担忧,基础设施建设一向被认为是三大电信商不赚钱的部分。面对外界对电信垄断的指责,有人反驳道,“如果4G牌照发给民企,他们会不会在上千亿建成的3G网络还没听见回响时,又砸下上千亿去建4G网;会不会放着低成本的FDD-LTE网络方案不采用,服从国家利益去建设高成本的TD-LTE网络;会不会在手机渗透率超过百分之百的城市还要每年完成移动业务高速增长……都是一个问题。但至少旁观者永远有嘲笑参与者的资本,反正自己又不会真的去干。”
地铁建设
还需土地政策支持
地铁建设融资难及后期运营效率不高,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此次国家发改委批准的80项民营资本允许进入的项目中,包括北京地铁16号线、深圳地铁6号线。
地铁建设究竟有多“烧钱”? 一般来说,国内城市地铁每公里造价在5亿—6亿元,也有部分城市的部分线路,每公里造价突破了10亿元。而且民营资本参与地铁建设,成本可能不仅包括基建、人工,拆迁安置、配套公共设施,也可能被政府要求纳入负责的范围。
记者查阅深圳发改委对地铁6号线的历史文件,目前,深圳地铁建设大概还需要补齐860亿元资金。“深圳地铁三期工程每公里造价约为9亿元左右,除了之前市政府安排的资金以及地铁集团的融资外,目前仍有860亿元左右的资金缺口。”深圳知情人士介绍。
深圳市年度财政收入的总和,也不足以覆盖地铁建设所需的资金,而深圳地铁前两期建设资金,主要来自财政、银行贷款。“以2012年来说,深圳当年整个财政年度收入大概是1400亿元,但是深圳地铁二期和三期工程需要的资金就接近2000亿元。”深圳市地铁集团物业开发总部营销总监董向阳介绍。
公开资料显示,2010年以前,深圳地铁未获得政府财政补贴,几乎年年亏损。2010年至2011年期间,由于政府分别拿出8.3亿元和7亿元的财政补贴,才使得深圳地铁勉强扭亏为盈。
地铁建设并非没有市场化解决之道,但目前的方案需要国家体制的支持,特别是土地政策的支持。
香港地铁是目前全球惟一能盈利的地铁公司。“30多年来,香港政府大概只投入300亿港元。政府拥有港铁2000亿港元资产的76%,加上过去多年分派的股息,已远超过之前投进去的钱。”港铁(深圳)公司一名负责人透露。
香港地铁采用的是“地铁+物业”的新模式。据《南方日报》介绍,“地铁+物业”的新模式,是指以地铁为核心,在其上部空间建设地铁配套设施,进行商业、办公、住宅等多层次开发建设。上盖物业开发能实现四大收益,包括变现地价、实现地价收入;创造开发收益;获取物业和土地的增值收益;涵养客流、增加运营收益。上述收益均可归于地铁公司,并用于再建新的地铁项目。
香港政府在项目实施前,就将地铁沿线土地开发权,按项目的财务评估打包给港铁公司进行整合开发,以地铁上盖物业的收益来解决轨道交通财务问题。在这一模式下,港铁公司再以业主方将地铁上盖物业开发权与香港本土的大开发商共同开发。
这一模式在深圳已经试行。目前已经运营的深圳地铁4号线,就由香港地铁投资60亿元参与,采用BOT(建设-运营-转让)模式,除了该地铁全线30年营运权、一期轨道设施的使用权,更需要注意的是,香港地铁获得了“沿线土地开发权”。
这一尝试曾长期未能得到国家发改委的批准。早在2004年,深圳市政府与港铁签署了协议,沿线划定的约80公顷土地不走招拍挂程序,港铁在7年时间内分批分期按照当年地价的一定折扣,向国土部门缴纳地价款获得土地,再通过招标以多种合伙形式,确定有实力的合作开发商开发各地块。开发完成后,由港铁负责售出或出租物业的经营管理。
时任深圳市轨道办主任赵鹏林解释称,其主要原因在于土地出让政策限制。“港铁在香港取得土地的方式是由政府无偿划拨,但内地所有出让土地都要经过招拍挂。”
“在地铁上盖物业开发过程中,如果采取招拍挂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就不能确保地铁公司(或集团附属子公司)一定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因而无法使地铁公司的统筹协调作用得以发挥,实现地铁上盖物业的一体化开发建设所必需的地铁主导体系。”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地铁研究学者辛兰进一步分析。
分布式光伏发电
部分企业已抢占先机
“个人投资后,前7年收回成本,之后用电终生免费。”联盛新能源投资总监郭泰然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各项指标计算后,即使以家庭为单位,个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成本并不算太高。
此次国家发改委的80个鼓励民营资本参与项目中,30个是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应用示范区,“一旦这样的示范区建成,又会比个人家庭建设的成本低许多”。
分布式发电,通常是指利用分散式资源、装机规模较小的、布置在用户附近的发电系统,它一般接入低于35千伏或更低电压等级的电网。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是建在城市建筑物屋顶的光伏发电项目。该类项目必须接入公共电网,与公共电网一起为附近的用户供电。如果没有公共电网支撑,分布式系统就无法保证用户的用电可靠性和用电质量。
“按照光伏示范区光伏系统造价7元/瓦-8元/瓦计算,30个示范区装机容量300万千瓦,仅此一项分布式光伏系统投资就可达240亿元。”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国际能源研究所所长王进表示,虽然以分布式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投资规模相对偏小,但市场活跃,民营企业参与程度高。因此,国家鼓励投资的项目放开后,最先受益的也是分布式光伏发电。
光伏行业普遍认为,2014年将是探索国内分布式市场开发模式最关键的年份,与地面光伏电站发展历程类似,国内分布式光伏市场的推进也将先经历一个探路期。
在国家能源局的战略中,“分布式”已经超过“地面式”,成为光伏发电的主力。2月11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宣布2014年中国新增光伏发电装机目标是14GW,其中地面电站6GW,分布式电站8GW。
相关企业人士告诉记者,该领域可能成为光伏行业新分水岭,部分企业已经抢占先机。郭泰然则透露,“近期在上海会做一个项目,之后扩展到江苏、浙江。”
但是这一规划在地方政府实行中,存在较大困难。“尽管今年初国家向多个省区市下达的分布式年度建设指导规模普遍较大,但截至第一季度末,大部分地区未有新增备案分布式项目。”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任浩宁表示,目前国内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小,开发业主多为民营企业。
与地铁、电信行业一样,最大的困难仍然是制度。业内人士透露,由于各地对并网没有细化标准,因此会出现不同地区对申请批准的标准不一致。而且相关配套政策尚未完善,“分布式示范项目执行层面尚缺细则支持,即使细则出台,存在不合理的条款或者执行问题,导致项目进度偏慢也是大概率事件”,该人士表示,政府应首先完善制度,民营企业才有运营的平台。
其次,融资难度也不小。“包括银行在内的融资机构,目前为止都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持关注,但暂不参与的态度。”行业人士指出,“就连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文,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政策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目前对首批示范区的支持力度也有限。毕竟即便是国开行也要遵循有保有贷、控制风险的前提来发放贷款。”
“按照100%资本金投资的话,收益率也基本有保障。但由于没有贷款这个经济杠杆,光伏发电这个资金密集型产业,对资金的占有量、周转压力较大的特性凸显,不利于证券、基金、保险、类信托、融资租赁等,外部资金以财务投资的角度进入,极大地影响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社会参与度。”行业人士感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