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制定银行、保险、企业年金、社保基金等机构参与期货交易的政策,为各类机构投资者入市交易提供更多便利
编者按:新“国九条”提出“推进期货市场建设”,包括“发展商品期货市场”、“建设金融期货市场”。在28日举行的“第十一届上海衍生品市场论坛”上,与会人士就如何促进期货市场发展提出建议,并透露了下一步在发展期货市场、丰富期货品种的一些思考。我们希望这些真知灼见,能在推进我国期货市场发展过程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姜洋28日表示,要加快推进《期货法》立法。他同时表示,要扎实推进国际化原油期货市场建设,争取年内推出原油期货。
姜洋是在“第十一届上海衍生品市场论坛”上作出上述表示的。他说,近期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进行了顶层设计,就推进期货市场建设做出了战略规划,对于全市场凝聚改革共识、明确发展方向,共同推进期货市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具有深远影响。
他指出,新“国九条”发布距老“国九条”整整十年,这十年,中国证监会积极推进期货市场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市场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产品体系基本健全,市场规模快速增长,运行质量不断提升,市场功能逐步发挥,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一是期货产品创新生机勃发,二是市场法规体系不断健全,三是市场监管的制度框架基本建成,四是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能力逐步增强。
姜洋强调,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会同期货市场有关各方,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的精神内涵,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方向,尊重市场发展规律,发挥市场首创精神,加大拓展期货市场力度,着力优化市场体系结构,促进场内场外市场协调发展,建设一个与经济金融发展程度相匹配、风险管理需求相适应的、竞争力强的期货和衍生品市场。
一是大力推动市场创新发展。扎实推进国际化原油期货市场建设,争取年内推出原油期货。配合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继续推出其他大宗商品期货品种。研究发展商品期权、商品指数、碳排放权等新交易工具。加大宜农期货品种的研发上市工作,积极拓展期货市场服务“三农”的渠道和机制。配合国家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适应资本市场风险管理需要,推进其他国债期货品种、股票指数期货品种、交叉汇率期货品种和金融期权的研发上市。
二是改善市场投资者结构。进一步完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参与期货交易的政策,推动制定银行、保险、企业年金、社保基金等机构参与期货交易的政策,为各类机构投资者入市交易提供更多便利。推动取消对产业企业、国有企业等利用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的各种不必要的限制,包括信贷、会计、审计和国资管理等政策,为企业参与套期保值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三是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在深化场内市场建设的同时,积极发展场外衍生品市场,促进场内场外市场互相补充、协调发展。积极支持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金融机构、实体企业开发符合实际需要的衍生产品。推进场外市场服务设施建设,强化交易报告、数据提供、报价系统、场内集中清算等基础服务。研究发展多层次商品市场,满足实体经济多元化需求。积极推进市场对外开放,在成熟商品期货品种上引入境外投资者,逐步扩大期货保税交割试点范围。
四是加大监管转型和执法力度。坚持以提升市场效率和服务能力为导向,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模式,提升市场公信力和透明度。加强市场运行监管,强化市场风险监测监控、预警以及防范和处置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加强跨市场、跨境监管,严厉打击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升监管执法的效能和威慑力,维护市场“三公”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是加快推进《期货法》立法。专门的期货立法,是适应市场发展新形势、提升市场发展层次和水平的必然要求。通过这次期货立法,既要对过去发展和监管经验进行总结固化,也要为今后期货衍生品市场创新发展奠定基础。同时,《期货法》立法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各类市场主体、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共同参与,中国证监会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做好《期货法》立法相关工作。
在下午的法治分论坛上,姜洋指出,为了使期货市场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使一些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制度上升到法律层面,更好地维护交易者合法权益,促进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稳妥发展场外衍生品市场,迫切需要尽快制定《期货法》。希望通过立法,将《期货法》制定成为一部统一规范期货、期权及其他衍生品市场的基本法,将现行期货市场运行有效的基本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完善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相关制度,健全纠纷处理、监督管理以及场外衍生品交易及期权交易等相关制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