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6只新股承销涉及违规被处罚

2014年05月27日 11:12    来源: 南方日报     陈若然

  随着新股发行重启的临近,证监会针对违规交易监管的大网也在收紧。

  继5月20日证监会对4年前发生的多起内幕交易案给予通报和处罚之后,5月23日,证监会针对新股承销违规的处罚措施也一并落地。

  据证监会官方网站公布的消息,在5月2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通报,6只新股发行承销中涉及违规行为,证监会对上述涉违规机构和个人所采取了监管措施,其中合资券商海际大和被证监会处以“3个月暂不受理其证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的处罚。

  多家券商被采取监管措施

  据证监会透露,经查,海际大和在我武生物项目承销过程中,其公司副总经理陈永阳、投资银行一部总经理计静波在询价敏感时间段内,私下与投资者联系,该投资者参与报价并获得配售。在配售过程中,海际大和向不符合优先配售条件的投资者优先配售,事后倒签协议以满足优先配售条件。

  证监会宣布,拟对涉及两项违规、情节较为严重、社会关注度较高、市场负面影响较大的海际大和采取“3个月暂不受理其证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责令处分有关人员”和“责令公开说明”的监管措施,对海际大和的计静波、陈永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据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今年年初,中国证监会组织对新股发行承销过程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在我武生物、良信电器、炬华科技、天保重装、慈铭体检、天赐材料等6家新股项目发行承销过程中,存在未按事先披露的原则配售股票、向禁止配售的关联方配售、干扰投资者报价、向投资者提供超出招股书范围的发行人信息等违规行为,涉及4家证券公司、2家发行人和6名个人。

  除了海际大和因违规情节较严重被罚3月“门禁”之外,东吴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慈铭体检等机构也有责任人因涉及上述项目违规行为而收到“出具警示函”、“监管谈话”等监管措施。

  证监会收紧监管大网

  近期,证监会针对打新、老股转让和出台上市首日交易新规等新动作引发各方关注,受到监管的不仅仅是新股违规承销行为,内幕交易、信息披露违规等各方面都受到比此前更为严格的核查。

  5月20日,证监会通过其官方网站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4年前发生的蓉胜超微内幕交易案给予通报,对4名相关责任人处以各5万元的罚款。同日,证监会还通报了宇顺电子内幕交易案。而此前,证监会还多次通报老鼠仓案,并对多家上市公司展开立案调查。

  同时,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也在增加。上市公司高鸿股份和吴通通讯5月9日发布公告显示,因参与重组的有关方面涉嫌违法被稽查立案,其并购重组申请均被暂停审核。

  据统计,2013年以来,证监会共受理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案件线索38件,并已陆续启动调查工作。

  证监会近期的动作显示,监管层对于违规交易的打击力度在加大。邓舸23日表示,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在新股发行中应该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披义务,加强内部管理和责任追究,确保配售的公平公正,不高暗箱操作。

  邓舸表示,证监会将强化过程监管和行为监管,对于新股发行过程中的异常行为将暂停或中止发行,并追究责任。

  邓舸强调,今后,中国证监会将持续强化新股发行的过程监管、行为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异常情形的,将责令暂停或中止发行,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此前已出台相关规范文件

  在新一轮新股发行改革中,针对此前出现的老股转让、自主配售等环节出现的问题,证监会近期针对性的出台了系列政策进行规范,其中不乏涉及中介机构的条文。

  5月9日,证监会官网发布信息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多个条款被修订,进一步规范在中介机构的行为,比如网下投资者报价时应当持有不少于1000万元市值的非限售股份。

  此外,针对路演、推介过程中存在的干扰询价公平性等问题,《规范》明确规定,承销商应当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发行及承销全程进行即时见证,并对网下投资者资质、路演推介、询价、定价、配售、资金划拨、信息披露等的合规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而此次挥鞭处罚新股承销违规中介机构和个人,显示证监会对于新股承销中中介机构的行为监管进一步收紧,中介机构在接下来的新股发行相关操作将不得不更加上心。

  南方日报见习记者 陈若然


(责任编辑: 邢晓宇 )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