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丰利 A
基金份额折算和申购与赎回结果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 2014年 5 月 20 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thfund.com.cn)发布了《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丰利 A 份额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公告》(简称“《开放公告》”)、《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丰利 A 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简称“《折算公告》”)和《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丰利 B 份额(150046)的交易风险提示公告》(简称“《交易风险提示公告》”)。2014 年 5 月 22 日为丰利 A 的第 5 个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及开放申购与赎回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丰利 A 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4年5月22日,丰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08356元,据此计算的丰利A的折算比例为1.02008356,折算后,丰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丰利A相应增加至1.02008356份。折算前,丰利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46,311,277.05份,折算后,丰利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53,266,442.52份。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丰利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者自2014年5月22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的丰利A份额的折算结果。
二、本次丰利 A 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确认结果
经本公司统计,2014 年 5 月 22 日,丰利 A 的有效申购申请总额为13,821,680.74 元,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 211,911,971.94 份。
根据《开放公告》的规定,所有经确认有效的丰利 A 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据此确认的丰利 A 赎回总份额为 211,911,971.94 份。
丰利 B 的份额数为 483,643,538.49 份。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丰利 A 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 3 倍丰利 B的份额余额(即 1,450,930,615.47 份,下同)。
对于丰利 A 的申购申请,如果对丰利 A 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丰利 A 的份额余额小于或等于 3 倍丰利 B 的份额余额,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丰利 A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丰利 A 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丰利 A 的份额余额大于 3 倍丰利 B 的份额余额,则在经确认后的丰利 A 份额余额不超过 3 倍丰利 B 的份额余额范围内,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经本公司统计,本次丰利 A 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经确认后,丰利 A 的份额余额将小于或等于 3 倍丰利 B 的份额余额,为此,基金管理人对所有经确认有效的丰利 A 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于 2014 年 5 月 23 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丰利 A 的全部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并为投资者办理了有关份额权益的注册登记变更手续。投资者可于 2014 年 5 月 26 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请与赎回的确认情况。未获成交确认的申购资金将于 2014 年 5 月 23 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通过销售机构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自 2014 年 5月 23 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本次丰利 A 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的总份额为638,819,689.81 份,其中,丰利 A 总份额为 155,176,151.32 份,丰利 B 的基金份额未发生变化,仍为 483,643,538.49 份,丰利 A 与丰利 B 的份额配比为0.32084818:1。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丰利 A 自 2014 年 5 月 23 日起(含该日)的年收益率(单利)根据丰利 A 的本次开放日,即 2014 年 5 月 22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 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3.00%的 1.35 倍进行计算,故:
丰利 A 的年收益率(单利)=1.35×3.00%=4.05%
丰利 A 的年收益率以百分数形式表示,其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2 位。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