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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三个月内不受理海际大和出具的文件

2014年05月23日 16:0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3日讯(记者向婷) 今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对新股发行承销中违规机构和个人采取监管措施,决定对违规的机构和个人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其中,对海际大和采取三个月内不受理其出具文件的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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