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因为听信了保险公司营销人员所谓高收益的宣传,凑出12万元购买了一款分红型保险产品。5年保险期间满了,所得收益却还不及同期银行定存利息高。
2009年,朱老先生前往某银行存款。一位驻点在该银行的某寿险公司营销人员向当时已经八十多岁的朱老先生极力推荐一款保险产品。
据朱女士描述,营销人员向其父亲进行推介时,宣称产品分红收益在5%以上,绝对高于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从未购买过保险产品的朱老先生被宣传的高收益所吸引,当即决定将当时银行中一笔未到期的10万元定期存款取出,再加上当日手中现金,凑得12万元,全部用于购买此款产品。
今年保险到期前一个月,保险公司通知朱老先生去办理手续,但是承诺的高分红收益却不见了。朱女士告诉记者,截至2013年3月,这份保险4年应得分红一共只有5420元。而存满5年,可以获得9000元的满期奖励。但是即便两项相加,也和承诺的5%年化收益相去甚远。
记者采访了该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查询相关保单后,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已和朱老先生签订了处理协议。双方商议结果是针对12万保费,包括历年分红及满期金在内,由该保险公司支付朱老先生14.2万元。另外考虑到朱老先生的实际生活状况,公司额外补贴朱老先生5700元。
该负责人表示,此款保险是一款保本型产品,不提前退保、到期取出可以保证本金不损失。但是承诺产品分红收益的做法理应不存在。这款产品保费的投资方向是国债、固定投资等低风险、稳定收益类产品,公司尽可能为投保人获取高分红。但是市场整体状况无法控制,所以具体分红不确定。
至于最终的处理协议中赔付金额是如何确定的,该负责人表示,公司为了维护客户稳定,遵循业内对于满期给付的默认惯例,按照朱老先生购买保险时的银行同期5年定存利率3.6%计算的。另外考虑朱老先生年事已高,公司又从人情考虑额外补贴了款项。
该负责人还透露,当事银行也提出要补贴朱老先生1000元左右的慰问金。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险公司资深人士告诉记者,虽然保监局明令禁止营销人员向投保人做出分红承诺,但实际上各家公司的销售人员最吸引投保人的“大招”就是高收益。